为使我市电动车、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全县师生和家长中深入人心,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师生的交通出行安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普及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使用安全知识。结合关于电动车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创建平安、和谐、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氛围,坚决杜绝不文明、不安全交通现象,告诫广大群众驾车行驶时,做到遵守规则、崇尚文明、珍惜生命,共创平安和谐校园。在此,永安镇贝水幼儿园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珍爱生命
我们倡议,支持摩电整治行动!
生命如此宝贵
值得我们去珍惜
生活如此美好
值得我们去守护
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做安全和谐交通环境的创建者!
一、戴头盔的重要性
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小小头盔作用大
关键时刻能保命
大家记得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切勿让头盔成摆设
不随意 更有益!
掌握正确使用和佩戴的方法很重要。
二、骑车陋习要改正
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教师上下班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扣,头盔是发生事故时骑乘人生命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注意避让机动车,机动车尤其是大型机动车存在很大视野盲区,请务必与大型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跟、不在车边停”。
三、依法登记上牌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依法登记机动车号牌,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文明驾驶,有序停放
广大驾驶员要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按道行驶、按灯停走、按位停放,不乱穿乱行,不超速超载,不逆行,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收发信息,依次通行,并自觉服从值勤交警和志愿者的管理引导。应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主次交通干道、人行道、绿化带、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摩电交通安全
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齐创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立即行动,带头执行摩电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求,一起来做最美践行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