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大邑县爱儿幼儿园
阅读 225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特别是在校园周边上放学高峰时段的交通安全问题越发严峻,机动车乱停乱放、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行驶、学生横穿马路等现象层出不穷。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了让广大师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让孩子们远离道路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也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一、家长不得用无牌无证机动车、电瓶车或是未经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要教育孩子不得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摩托车、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二、接送学生的家长要听从交警或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不要拥挤在校门口,驾驶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行驶,不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对可以临时占道停放的路段,要按照交警的指挥和现场提示要求在路边顺向有序停放,不要占用主车道双排停放,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便。

三、对乘坐公共汽车的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车辆停稳后才可上车或下车。在车上不能嬉戏打闹,坐在车内不能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乘坐小汽车要系上安全带,乘坐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四、学生在路上行走时,要教育孩子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在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要在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玩具。横过道路时,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从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五、家长要主动配合交警、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觉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教育并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若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们要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电话,有人员伤亡时还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七、《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发布6月1日起施行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禁止非法改装非机动车。

  家长们,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花朵,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时刻不能放松,只有你们带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让孩子们远离道路交通事故,远离伤害。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畅通、和谐大邑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阅读 225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