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与合规管理实务专题研修班
12月1日-2日(中国&重庆)
【课程背景】
202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宣布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3月2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部门预算》。预算中提到2023年国家金监总局(银保监会)将派出约2800个检查组,检查银行、非银行机构约3300家次。
2023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的工作方向已经明确,稳健、合规、服务实体经济的总基调不会变,商业银行如何适应新监管要求,并搭建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监管趋严和穿透式管理,各商业银行在高增长时积累下来的一些问题逐渐显露。外部欺诈、内部舞弊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强化合规管理、有效的识别和处置风险、防止案件发生成为摆在商业银行面的重大课题。
本次培训重在通过大量实例讲解商业银行风险识别与控制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旨在提高金融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在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下风险防范和处置的能力,内容涵盖监管处罚分析、监管政策解读、重点风险领域、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案件风险防控与警示教育等,观点明确、案例详实,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商业银行的实际工作。
2021年是中国数据保护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出台并实施,数据合规及个人信息保护成为监管的重点,监管的要求也日益精细化,执法也呈现出常态化的趋势。
【授课对象】
中高层风险管理人员、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信贷审批人员、客户经理等
【开班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日-2日,
培训共计:2天
其中11月30 日 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重庆
【课程大纲 】
第一部分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合规管理实施
一、内部控制建设
(一)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内容
1、内部控制环境 2、风险评估 3、风险控制措施
4、信息与沟通 5、内部监督
二、制度建设
(一)制度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框架
1、业务制度的概念 2、制度的层级效力 3、制度制订的原则
(二)制度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4、制度制定的流程 5、制度体例 6、制度的后评价
(三)制度建设与管理的技术规范
7、制度的借鉴 8、制度的文字及文义要求
(四)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合规检查)
三、操作风险管理
(一)操作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1、第一道防线的范围及职责 2、第二道防线的范围及职责
3、第三道防线的范围及职责
(二)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及在工作中的应用
1、损失数据收集
主要内容为损失数据的收集范围、统计分析、原因归结、风险地图的应用
2、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
(1)自我评价的过程与目的(2)操作风险手册的制定(3)操作风险手册的应用
3、关键风险指标
(1)什么是关键风险指标及管理框架
(2)关键风险指标的建立(按照人员、流程、系统、外部事件划型)
(3)关键风险指标应用 (4)关键风险指标调整
四、案件风险防控管理
(一)案件风险防控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董、监、高、牵头部门、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内审部分的职责
(三)案件风险防控的主要任务
(四)案件及案件风险信息的分类标准
(五)案件防控的监管要求
五、合规管理考核
(一)分支机构合规管理考核体系 (二)合规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部分 合规管理中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
一、从业人员行为监管处罚动态
1、当前员工行为管理面临的压力与形势 2、2022年监管处罚涉及员工行为的类型
二、员工行为管理,案件防控与内部控制相关文件解读
1、解读《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2、15项绝对禁止行为、35项禁止操作行为
三、暗访、监管处罚中涉及员工异常行为的典型案例分析(重点)
1、员工私刻印章、伪造资料等欺诈行为 2、员工私售非本行产品或业务
3、员工兼职或经商参股企业 4、员工账户存在异常资金交易
5、员工贷款用途不规范 6、员工不规范使用信用卡
7、员工虚增业务量 8、员工代客户办理业务不规范
9、员工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保管大量客户金融交易信息
10、员工行为排查职责履行不到位
四、员工行为排查的重点与方法
1、员工异常行为的5个方面48种表现形式 2、异常行为排查的二十个方法
五、人员管理中的重点风险监测
1、为什么说支行长是合规管理的关键 2、内控管理的重要性
3、非法集资 4、营业场所安全 5、外部风险传染(案例) 6、冒名贷款的防范
六、如何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
第三部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
一、解读《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及实务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要求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
1、消保审查机制 2、信息披露机制 3、适当性管理机制 4、可回溯管理机制
5、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6、合作机构管控机制 7、投诉处理机制
8、纠纷化解机制 9、内部培训机制 10、内部考核机制 11、内部审计机制
(三)保护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
1、财产安全权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受教育权 7、受尊重权 8、信息安全权
二、消费者金融信息监管方向及监管动态
(一)消费者金融信息范围及监管要求
1、银行员工倒卖银行卡信息、征信报告引出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从刑六修正案到个人信息保护法)
2、《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之间的关系
(二)监管检查的重点方向
1、对于个人征信的查询,没有相关授权控制措施;
2、商户信息查询中客户敏感信息没有脱敏处理;
3、下载导出功能部分敏感字段没有脱敏,没有水印等安全控制措施;
4、部分交易的客户信息未脱敏,且后台日志中存在明文记录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况;
5、存在开放式查询交易;
6、向第三方传送的信息不支持撤回同意;
7、未提供选择是否同意将信息用于营销、用户体验改进;
8、敏感数据未脱敏显示问题。
(三)监管处罚及典型案例解析
1、员工违规查询、泄露、倒卖客户信息 2、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4、倒卖公民个人信息
三、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场景
(一)个人信息收集环节
1、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2、超出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范围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3、强制要求消费者同意使用个人信息
4、要求消费者给予不合理的个人信息处理授权
5、要求消费者给予笼统的个人信息处理授权
6、消费者信息审核不严谨,违反准确性义务因对客户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谨。
(二)个人信息存储和传输
1、消费者个人信息电子数据存储管理混乱
2、含有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纸质材料保存管理混乱未按照规定年限和规范要求保存、管理包含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纸质材料。
3、通过不安全渠道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
4、因系统或操作原因导致信息外泄
(三)个人信息查询
1、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查询权限管理混乱
2、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查询业务操作不规范
(四)个人信息使用
1、将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不当营销
2、将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不当催收
3、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擅自办理业务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已获得的
消费者个人信息,擅自为消费者办理业务或冒充消费者办理业务等。
4、在消费者撤回同意后继续使用其个人信息
(五)个人信息提供
1、未经同意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或外部机构在无法定事由,且未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外部机构或其他个人;向外部机构或个人贩卖消费者个人信息。
2、违反规定向境外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网信部门规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四、消费者金融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1、告知同意原则的应用 2、具体业务场景的应用
(二)处理敏感信息
1、《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中的敏感信息分类 2、敏感信息的存储
(三)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1、知情权、决定权、查阅复制权、可携带权、更正补充权、删除权
2、未明确消费者个人信息删除要求或未及时删除消费者个人信息
(四)告知同意原则在合同文本中的体现及示例
1、“授权处理个人信息的种类和范围”条款示例
2、“授权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条款示例
3、“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条款示例
4、“个人信息处理方式”条款示例
5、“对外提供(共享/转让)个人信息” 条款示例
6、“向有权机关、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信息” 条款示例
7、“为商业营销等用途处理个人信息” 条款示例
8、“公开个人信息”条款示例
9、“个人信息保存期限”条款示例
10、“告知客户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及信息撤回”
第四部分 信贷业务领域合规管理的重点方向
一、信贷业务合同效力确定的标准与授信准入的“合法性、合规性”界限
(一)授信业务中“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的内容与要求
1、合规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的目标
2、合规性、合法性审查的内容
3、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渊源
(二)违规行为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的司法演变过程
1、从《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到《九民纪要》的演变逻辑
指导性案例:某城商行案借款合同违反人行规定,终审判决合同有效案(《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的审判逻辑)
案例:某保险公司股权代持案终审判决合同无效案(《九民纪要》的审判逻辑)
2、《民法典》、“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对于“违反金融监管规定间接导致合同无效”的适用范围。
(三)授信业务合规性审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2023年监管动态及维护金融市场基本秩序、维护金融安全、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禁止性规定的范围
2、金融禁止性规定对商业银行违规行为的“穿透”在司法审判中的体现
(1)关于涉房贷款的问题(以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借款为例)
(2)关于中小微贷款的问题(以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管理费为例)
(3)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以提前还房贷款难为例)
二、资产分类与拨备计提
1、资产分类新规、拨备计提新规对资产质量真实性的要求
2、贷款重组的合规性审查(无效重组与监管套利)
三、中小微企业授信数据管理与收费治理
1、2023年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监管导向变化
2、中小微企业收费的合法性、合规性认定
四、涉房类贷款的合规管理
1、解读《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2、“断贷潮”“烂尾潮”“提前还贷潮”的原因分析及专项监管工作
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分析--杠杆是怎么回事
4、涉房贷款(按揭贷款、开发贷款、经营性抵押贷款)的风险风险揭示
5、按揭贷款准入风险控制要点(假按揭的六个特征)
五、表外业务的合规管理
1、全面解读《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2、近年表外业务重大风险案例解析
3、各类表外业务的合规管理要点
第五部分 案件风险防控要求及重点业务领域
一、金融机构需要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业务领域
(一)信贷业务领域
1、信贷业务领域容易产生案件的五个业务环节
2、信贷业务领域涉及较多的罪名
(二)同业业务领域
1、同业业务领域容易产生案件的三个业务环节
2、同业业务领域涉及较多的罪名
(三)资产处置和管理业务领域
1、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需要遵守的红线
2、资产处置和管理业务领域涉及较多的罪名
(四)理财业务领域
1、理财业务领域近几年重大案件分析
2、理财业务领域涉及较多的罪名
(五)信用卡和现金业务领域
1、信用卡和现金业务领域近几年重大案件分析
2、信用卡和现金业务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表现
二、关于滥用刑事案件干扰银行债权纠纷案件的应对措施(关于金融民刑交叉案件审理问题)
(一)刑事案件干扰银行债权纠纷案件的情形及在清收实务中的体现
1、违法发放贷款案件的影响 2、骗取贷款或贷款诈骗行为的影响
3、高利转贷行为的影响
(二)民刑交叉案件审理方式的选择及 “同一事实”的认定标准
1、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与刑事案件的主体不一致的,不能认定为“同一事实”。
2、定罪量刑的事实与民事案件的基本事实无关的,即使主体相同,也不构成“同一事实”。
3、民事案件构成必须以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为依据,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采“先刑后民”模式
三、银行工作人员可能触及的刑法罪名及案例解读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防范
1、立案标准
2、法条解读与案例分享
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表现形式
4、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防范措施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防范
1、立案标准 2、法条解读与案例分享
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容易出现的业务环节
4、如何强化职业道德风险的防范
(三)骗取银行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别与防范
1、两个罪名在罪与非罪评价方面的不同。
2、两个罪名对商业银行产生影响的评析
3、案例: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青0104刑初114号
4、案例:张某某骗取贷款罪案〔(2017)辽14刑终107号)〕
(四)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法条解读及银行工作人员加重情节 2、客户信息安全与征信管理
3、案例:朱某等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五)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1、法条解读与信贷业务中表现形式 2、案例:杨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
3、银行对外担保管理
(六)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1、立案标准 2、法条解读与案例分享
(七)洗钱罪
1、立案标准 2、法条解读与案例分享
(八)高利转贷罪
1、立案标准 2、法条解读与案例分享
(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立案标准 2、法条解读与案例分享
(十)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立案标准 2、法条解读与案例分享
【讲师介绍】
陈老师: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实战讲师,省级行法律事务部、法律清收部总经理,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市仲裁委金融仲裁员,省银协自律维权委员会委员,信贷法律、合规管理、不良处置内训师,14年法律、合规、信贷风险控制从业经验,10年培训经验,培训课程定制专家。
【收费标准】
1、费用:3980 元/人(含会议费、专家费、场地费)主办方赠送上课时间两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团体报名参加可优惠。
2、内训咨询: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课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培训合作事宜。
【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后致电17600470702,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在临会一周通知培训地点、乘车路线等相关事宜,报名后请将相关费用汇至指定帐号(发票在开班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