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举行升国旗活动,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第三中学为维护国旗尊严、规范国旗使用,进一步培养广大师生爱国、爱校的精神,根据《国旗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了“遵化市第三中学升国旗制度”,严格规范升国旗活动的礼仪要求。
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每天升挂国旗,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
每天升、降国旗活动由八年级各班轮流负责,升挂国旗时要严格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升旗手、护旗手要由品学兼优的同学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担任升降国旗任务。
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升旗仪式礼仪。到达操场后快速站好队列,整装、脱帽、自觉肃立、精神饱满。在国旗升起时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头部随着国旗的升起而移动,不左顾右盼,不交头接耳,手臂在身侧自然下垂,至升旗完毕。参与升旗仪式的学生必须穿校服,学校政教处将安排人员督查升旗仪式的纪律和礼仪。
国旗升起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校领导、优秀教师代表或优秀学代表作国旗下讲话,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遵规守纪、心理健康、安全防范等思想教育。
学校总务处要提供符合规格的国旗供升旗活动使用,及时更换破损、污损、褪色国旗,妥善处理使用过的国旗。
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做到尊重和爱护国旗,对升国旗仪式态度不端正者,学校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损坏国旗及升旗设施者,学校在要求其赔偿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