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王寺街道广大

村(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城市管理-韩清
创建于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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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村(居)民朋友们:

为持续改善王寺辖区空气质量,保障广大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进一步推进禁止露天焚烧、禁止燃烧散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露天焚烧

全辖区实行全时段、全面禁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露天焚烧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禁售禁用散煤型煤

辖区严禁生产、销售、存储或燃用劣质民用散煤、型煤;严禁工业用煤用于民用;严禁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网络销售、电话约售等各种形式销售劣质散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存储和燃用劣质散煤。凡违反上述严禁事项的,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没收非法销售和燃用的劣质散煤。对于妨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下发文件要求,街道属于禁燃区。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不在禁限放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各位村(居)民朋友们,王寺是我家,防治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蓝天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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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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