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这五个重大关系。这一重要论述,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鲜活运用,又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新阐释和发展;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经验总结,也为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
一、深刻理解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个重大关系”的重要论述高度契合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新发展阶段,准确领会和牢牢把握“五个重大关系”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我们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个重大关系”,是新发展阶段推动我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面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亟待保护的严峻形势,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始终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居住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协调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三大任务,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只有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个重大关系”,才能确保新时代我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行稳致远。
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个重大关系”,是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建设美丽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内外形势,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伟大成就,但也面临诸多挑战,建设美丽中国任重道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根本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强调制度建设,强调以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极大提高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变得刻不容缓,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长效动能。
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个重大关系”,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个重大关系”,集中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来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始终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厚植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主动性,将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有全球视野,重视国际合作,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坚持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运用系统观念统筹谋划全局,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力量,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二、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的重点任务
“五个重大关系”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精神,只有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才能支撑高质量发展,只有将重点攻坚与协同治理相结合才能实现标本兼治,只有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才能实现因时因地制宜和分区分类施策,只有将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统筹考虑才能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的驱动机制,只有将着眼全球的“双碳”承诺与立足国情的自主行动紧密结合,才能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而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
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需要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指引下,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是兼容并行且互动互促的关系。新发展阶段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保护作为支撑。高水平保护不是不谋发展,而是要推动发展的绿色转型,进而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通过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等,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也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的生命力与持久力。通过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将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使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从而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正确处理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需要理解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与协同推进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时代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考虑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坚持系统观念还意味着要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一方面,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和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推进全国区域、流域层面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联合监测、共同执法、应急联动,构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格局;以流域、区域、城乡为单元,推动跨越行政区边界的生态廊道建设,增强全国生态网络联通性,构建多层级、多尺度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另一方面,要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攻坚影响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重点关注和优先解决与人民生活切实联系的、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需要统筹考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与尊重自然规律的辩证关系。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方式有机结合。要立足我国国情特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和地方的自然禀赋,科学评估生态环境基底,探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最佳方案,以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对具有较强的自我维持和恢复能力的生态区域,要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保护方针,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沙则沙、宜荒则荒,按照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恢复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以最小化的人工干预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对于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和历史欠账较多的地区,应采取适度人工修复措施,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尽快遏制生态环境退化趋势,提升生态环境修复效能,维持生态系统可持续性。通过科学的评估和分区,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既顺应自然规律,又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
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需要科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中强调法律制度约束作用和社会主体自觉行动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一方面,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督察及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构建事前预防、过程监督、事后追责的生态保护机制和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监督评估,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监管力度;建立和落实多元化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常态化约束。另一方面,要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通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推动全体人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将建设美丽中国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要求精准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全球责任共担和坚持自主行动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我国各地资源禀赋、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降碳潜力不尽相同,在实施“双碳”行动上,要充分考虑全国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实施差异化、个性化策略,不搞“一刀切”。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循序渐进的方案、稳步推进的行动,把握好适合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基本国情的降碳节奏和力度,通盘谋划,先立后破,在降碳的同时确保我国社会生产生活安全有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要始终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五大原则,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四对关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通过不断扩大绿色清洁能源供给,大力降低高碳排放能源消耗,推动我国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建设生态文明,事关全国人民福祉和中华民族未来,也与全球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需要我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五个重大关系”论述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始终把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有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也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