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晚,紫竹院街道办事处主任付海涛检查辖区内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街道武装部部长秦令东,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消防监督员一同检查。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付海涛主任带领检查组,重点对餐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器材设施配备及运行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后厨、燃气间等重点部位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防火巡查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情况、员工对于应急处置程序掌握等情况逐一进行细致检查、测试、问询。
查看后厨油烟道清洗情况,
现场随机抽查后厨员工能否熟练正确使用灭火毯,
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联合检查组督促责任单位逐项落实整改,并对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付海涛主任要求企业单位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用好“企安安”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确保生产经营安全。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频次,坚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下午,紫竹院街道武装部部长秦令东带队,联合消防支队、万寿寺派出所,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尤其是涉及动火的防水施工作业进行执法检查。
着重查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施工作业人员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能否熟练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现场测试指导。
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向施工负责人反馈,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一是动火作业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要在企安安系统上进行报备;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三是利用“消防宣传月”活动契机强化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施工安全。
施工动火作业“八个必须”:
必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动火审批与动火作业全过程管理;
动火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
必须明确动火和禁火区域,明确动火审批部门、流程、责任人;
必须在动火审批前到作业点位进行核查;
必须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动火作业;
必须严格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明火作业时严禁与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交叉;
必须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动火作业;
必须告知作业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培训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