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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有尺度 教育有温度
——2023年阳江市市直学校初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

创建于2023-11-19 阅读1568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学校和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与管理的职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11月19日下午,2023年阳江市市直学校初中骨干教师培训班如期进行了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授课主题为《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授课老师为教育部国培专家库专家、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许占权教授。

许教授开门见山,对在座的各位教师提出对话和反思:为什么我国法律反复强调禁止体罚?以此展开了今天的培训讲座。

许教授强调了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提出自1986年以来,我国教育法律明确禁止体罚学生。

许教授提出,部分教师认为禁止体罚的法律法规束缚了教师,从而出现不敢管学生的情况。这种做法是不太恰当的。并提出,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理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许教授强调,教育惩戒是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师可以对学生实行教育惩戒,那体罚和惩戒有什么区别呢?许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体罚是指直接以被罚学生身体为对象,使被罚学生肉体上感到痛苦或极度疲劳。变相体罚是指留堂、饿饭、罚劳动等极容易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行为。

惩戒:通过处罚来警戒。

如何衡量教师的行为是体罚、变相体罚?还是合理惩戒?

许教授提出教师们可以对自己提出这五个是否:是否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是否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是否违背了教育性原则?是否缺乏合理的惩戒依据?是否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随后许教授通过对《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解读,肯定了班主任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要注意批评教育的度的问题,要“适当”进行。

许教授通过与我们共同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肯定了教师可以实施适当的教育惩戒,但一定要注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要保障教师自身的权益。

许教授还通过举例子来向各位教师展示教学中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实施惩戒手段,以此来警醒各位教师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实施!

许教授提出,各位教师要警惕:职业倦怠心理,控制学生心理,做事急躁心理,权威心理,拿学生出气心理,报复心理,泛化的不良学生观这几种心理,很有可能导致教师体罚学生。

最后,许教授认为惩戒学生问题是一个永恒的世界性问题!惩戒现象折射的是教育理念!要改变不良惩戒学生现象,要从教育理念下手,培养优秀耐心的教师,这样才能够根本解决问题。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次的骨干教师培训,对于年轻老师来说都是进步的开始;对于富有经验的老师来说,都是经验的沉淀。许占权教授深入浅出的讲授让我们理解教育法律法规,许教授还通过视频案例进行详细分析,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更加了解到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许教授还强调了教育惩戒的原则和方法及如何正确使用教育惩戒引导学生的行为规范。这对于我们教师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提醒我们在面对学生行为问题时应如何做出合适的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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