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村委会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严格落实入户走访和排查调查,对脱贫户、监测户做到应访尽访。村党支部书记符传杰、驻村工作队长陈文波带头,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积极主动,到村脱贫户、监测户家中走访。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识别为监测对象后,要依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据实采集收入支出等信息。收入主要是人均纯收入和家庭理赔,其中人均纯收入计算口径与脱贫人口保持一致,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含农村基本养老金、赡养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并扣减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理赔是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第三方赔偿等。支出主要是合规自付支出,包括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等;教育、医疗等其他非必要支出不计入。
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含脱贫户),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应识别为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尽快消除风险隐患。如果农户收入较高(扣除合规自付支出后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可以依靠自身能力解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不识别为监测对象,但应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尽快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在走访中,各走访人员对以上情况进行认真核对,保证了走访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