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2023年油茶产业
奖补政策
——龙胜县林业局
油茶新造林
一、奖补标准
每亩补助1500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800元/亩,第二年700元/亩。
二、奖补对象
造林企业、国有林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等实施油茶新造林的业主。
三、奖补条件
1.林地要求:
(1)造林地不在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基本农田、明令禁止采伐林木的林地内,无毁林造林行为,无权属纠纷。
(2)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20亩以上的造林地块,造林地原则上低于900米海拨。
(3)10年内领取国家造林补助的造林地块不能享受补助。
2.种苗要求:
(1)经过自治区审定适合我县种植的良种油茶品种有:岑软3号、岑软24号、岑软22号、湘林210号、湘林27号、湘林1号、湘林104号、长林4号、长林40号、长林23号、长林53号等。来源需符合有关规定,档案齐全。调苗手续包括:苗木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良种证、调拨单和标签等。
(2)苗木质量:无纺布容器杯,规格为直径≥12厘米,高≥16厘米。苗高50厘米、地径(嫁接口以上)≥0.5厘米,分枝3个以上,苗木生长健壮、无检疫对象。
四、技术要求
(1)造林密度控制在60~70株/亩。
(2)成活率、保存率。当年造林成活率≧85%,第二年保存率≧85%。
油茶低产林改造
一、奖补标准
每亩补助700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检查验收合格补助350元/亩,第二年抚育施肥检查验收合格补助350元/亩。
二、奖补对象
造林企业、国有林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等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的业主。
三、奖补条件
1.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低产老油茶林,无权属纠纷。
2.对“十三五”期间及之前实施过低产林改造但未达到丰产标准(每亩茶果产量350斤以上)的油茶林,继续实施低产林改造,并享受有关补助政策。
3.油茶种植后一般8年(算上苗龄)进入盛产期,因此8年内不能申请低产林改造项目。
四、技术要求
1.抚育改造
(1)调整密度。砍除灌木及老、残、病株,适当间伐、补植。调整后的油茶林每亩保留56~75株。
(2)清除杂草、合理施肥。砍(铲)除林内杂草,开施肥沟施肥后复土盖肥,每亩施油茶专用肥120-150斤或者复合肥80-120斤。
2.截干更新
主要适用于长势旺盛的油茶植株。截干第二年,冠幅0.3平方米以上。 截干距离地面80厘米左右,选留3个以上枝条。新梢短截修剪后,枝条比例合理、分布均匀,树冠均衡发展。调整后的油茶林每亩保留56~75株左右。
3.经验收综合评分达85分以上。
申报程序及手续
一、申报程序
造林业主向所在乡(镇)林业工作站提交造林立项申请表或者书面报告,经乡(镇)林业工作站核实,符合条件的受理,上报到县林业局生态修复组备案,纳入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库。
二、申报手续
1.项目立项申请表或者书面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农商行账号复印件。
5.无权属纠纷证明。
6.造林合同书、低改合同书(如有)。
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咨询电话
李沈望:18977393030
邓发真:13877353500
胡志华:1373737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