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确保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到位,根据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关于2023年山西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知》(并卫办函〔2023〕388号)文件要求,清徐县医疗集团检验中心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3点在县医院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医疗集团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县医疗集团20余人参加会议,有县卫健体局医政医管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2所乡镇卫生院。会议由集团副院长胡晓炜主持。
首先由县医疗集团副院长、县卫健体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张亚英传达省、市、县生物安全检查通报文件精神,在会上强调要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备案管理,依照生物安全法开展依法执业,重视检查环节,也是大家学习的过程!
然后县医疗集团副院长胡晓炜宣读《 清徐县医疗集团开展2023年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及检查注意事项。明确了生物安全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阶段的划分以及工作要求!
最后县医院检验科主任王丽芳为大家详解本次检查的内容及本次检查任务清单,生物安全工作需注意的要点!
随后参会人员在县医院检验科,进行了参观学习交流。
通过这次培训让大家提高了检验科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性的认识,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宣传培训、安全保障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管,避免风险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