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窥“大” 深化基层工作

龚大鹏
创建于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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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古人云:“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在基层工作中亦是如此,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所有你当下不愿意去做的以为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是将来促使你成功的基石。一个成功人士的起步不会比碌碌无为之人跨得大、走得快,而他们的成功正是因为在微不足道之中看到了大境界。

            办好“小事情”,惠及“大民生”。“民生”是我们每一个干部挂在嘴边、放在心上的服务宗旨,即使我们每个人对此的细微理解会存在不同点,但是目的是一致的。工作分大小,分方面,有人专注发展一些大项目,诸如修路搭桥、建幸福院等等。而我作为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则认为民生就是“小事情”。说出来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在群众眼里都是大事,所以,民生也可以是“小事情”,当你做好了每一个小事,人民幸福感提升,自然就成了大民生。

            放下“小架子”,融入“大集体”。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就要深入群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如果党员干部把自己当“官”看待,自以为是,在群众面前摆起“小架子”,高高在上,说话打“官腔”,必将与群众离心离德,办实事就无从谈起。为此,党员干部要放下“小架子”,真心与群众交朋友,用土味方言与群众促膝长谈,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甚至牢骚话,让群众发自内心地当“自己人”,更好地融入群众的“大集体”中,团结带领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纠正“小偏差”,把稳“大方向”。反腐倡廉工作永远都在进行时,那些落马之人不是生来就是注定腐败的,反而都是患了“小病”不及时去医治,到最后病入膏肓的。在基层工作中,我们是最接近群众的人,因此也是最容易伤害到群众的人,基层干部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责任人,如果不坚决纠正自身工作中的不良风气,那么干部眼中的“小偏差”,将慢慢地砌成一道隔开党和人民群众的墙。

            路要一步步走,事要一件件做。作为基层工作者,应致力于做惠民的“小事”,让群众感受到温暖。更应该常治“小病”,不能让群众寒心,任何一片江河都是小水滴组成的,喻之于基层工作亦是如此。(武平县中堡镇 龚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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