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大田县赤岩幼儿园全体教职工10月25日根据《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体教职工网络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讲究政治规矩,严守网络法规
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网络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清醒的政治头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坚持正确立场,谨慎网络言行
全体教职工要保持政治定力,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是非分明。自觉维护网络空间公共秩序,坚决抵制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虚假信息,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坚决反对网络暴力,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不通过互联网传输有害国家、社会等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不攻击破坏网络系统、窃取各种秘密,积极监督举报各种危害网络安全的不法行为,推动网络空间安全发展。
三、增强鉴别能力,依法网络活动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坚持依法开展网络活动,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四、提升安全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时刻绷紧网络安全这根弦,时刻用法律准绳、纪律尺子、道德规范衡量自己的网络言行,理性表达、文明互动、诚信自律。不随意在网络上泄露个人和他人隐私,不点击不明链接,防范网络诈骗和网络病毒攻击。不信谣不传谣,不跟风不炒作,不被恶俗利用,不恶意谩骂、诋毁、诽谤他人,不传播未经证实有可能给社会、学校、他人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认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性上网、文明上网,增强网络文明意识,倡导文明风尚。积极维护国家、社会、学校、个人合法权益,推动网络空间绿色发展。加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主动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掌握网络防护技能,增强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提高明辨是非、判别对错的能力,共建良好网络环境。
编辑:郭桂丹
初审:周晓萍
审核:林丽清
终审:郑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