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口街道办谭主任,秦队检查石鼓村车辆交通安全,“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系着万人心。”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为了更好地守护您和家人的交通安全,让每一个家庭幸福美满,请从细节做起,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一、驾车要守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闯红灯、超员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证照要齐全。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开无牌无证、违规生产的电动二、三、四轮车。
三、骑行戴头盔。骑行电动车、三轮车或摩托车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雨篷、遮阳篷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附属设施。
四、行走要守规。行人应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隔离护栏,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五、黑车不能坐。拒绝搭乘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不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车辆,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黑车”。
六、道路不侵占。不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不得在道路上打谷、晒粮、堆肥等。
双河口街道办,派出所,交巡警,劝导站联合执法交通安全。严格按照“逢车必查,有违必究”的原则对过往车辆进行严密排查,重点打击私家车、出租车、微型面包车等非法营运、证照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降低违规拼车、包车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检查车辆是否按期参加年检、驾驶手续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一律严格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一车一检一登记制度,同时,执勤民警积极做好对过往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倡导他们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以身试法,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双河口街道道路安全安全劝导站劝导员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二轮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和净化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秩序。全力开展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整治重点车辆类型: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等
整治重点交通违法: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平安出行,守法骑行,温馨提示:驾驶燃油、电动摩托车请做到:不酒驾、不超员、有牌证、不占道、靠右行、不打伞、不超速。图中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劝阻,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出行习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从源头上引导群众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用实际案例警醒他们违法违规驾驶的危害性,引导他们杜绝乘坐超员车和无牌照车辆,提醒他们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由于县乡道路承重能力有限,一般禁止10-30吨以上的大车通行。严查货运车辆超载、违法停车、污损号牌、非法改装等6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在确保道路畅通的前提下,以零容忍的高姿态,严厉打击大货车、客车超限超载、农机车违法上路、非法改装、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检查时对驾驶人开展了安全驾驶教育,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力确保道路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安全提醒:在农村道路行驶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种交通陋习,不断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养成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双河口街道道路安全安全劝导站劝导员检查道路交通安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二轮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和净化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秩序。全力开展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整治重点车辆类型: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等
整治重点交通违法: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平安出行,守法骑行,温馨提示:驾驶燃油、电动摩托车请做到:不酒驾、不超员、有牌证、不占道、靠右行、不打伞、不超速。图中劝导员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劝阻,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出行习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从源头上引导群众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用实际案例警醒他们违法违规驾驶的危害性,引导他们杜绝乘坐超员车和无牌照车辆,提醒他们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双河口街道办何主任杨工及劝导队员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一是出行前应合理规划,避开交通拥堵。自驾出行,应提前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安全提示、交通路况信息以及气象预报信息,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出行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假期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附近道路拥堵时,切勿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二是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驾乘汽车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全程戴好安全头盔。
三是做到安全为先,杜绝危险行车。要保持安全车距和规定车速,不要盲目超车和随意并线,并主动配合现场民警的指挥疏导。一旦发生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应快速挪移车辆,自行协商解决,减少占路的时间。如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四是行经农村地区应注意避险。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道路,要减速慢行、谨慎超车、不占用对向车道行驶,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驾驶面包车和摩托车请勿无证驾驶、超员载客。
此次夜查行动重点针对酒驾醉驾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货车与拖拉机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涉酒驾驶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对车辆和人员认真核查,严查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无证、飙车“炸街”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酒驾、醉驾坚决落实“零容忍”的态度。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车辆。同时,积极向广大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重宣传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行驶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进一步提高广大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图是辖区企业施工现场,影响交通路段,街道和应急办做出现场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防高坠等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应急管理办将定期开展辖区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强化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消除隐患,严守安全底线。坚决做好施工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石鼓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职责,盯住重要时段和节点,坚持“七必上”不放松,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必上,把交通安全劝导做在要处、做在实处。对沿线过往的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针对无证驾驶、超员驾驶、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占道摆摊等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及时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劝导员履行着看查劝宣纠报封工作职责。
派出所邓所及民警,劝导员检查车辆交通安全。
一、严查无牌上路电动车、三轮车的车牌如同人的身份证,必须一车一牌才能合法上路,同时摩托车等机动车同样都是需要一车一牌。
二、严查不佩戴头盔“一盔一带”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发起的一项行动,对不佩戴头盔的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进行严厉打击。如果被抓住不佩戴头盔,将会受到严厉的训斥,严重的将会被处罚金。
三、严查没有驾驶证上路驾驶证是合法驾驶机动车的有效凭证,也是交警检查是否准驾相符的依据。车主需要通过在驾校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测试后才能取得证件。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上路不需要驾驶证,其他的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低速四轮车等都需要驾驶证才能合法上路。
四、严查非法改装根据相关法规可知,电动车一经出厂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其时速、动力、电池等。
五、严查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车上路是必须要遵守交规的,不得乱闯红灯、不得逆行、占道行道等。
六、严查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很多汽车车主的共识,但是对于一些电动车、三轮车车主来说,还没有形成喝酒不开车的观念。
七、严查套牌、假牌有一些电动车、三轮车车主为了逃避交警的处罚,采用了套牌、假牌,殊不知这样都是违法行为。交警已经明确,“如果套用其他车辆的号牌,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