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中心校辛庄营小学·安全】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小学生禁止骑车上学倡议书

辛庄营小学
创建于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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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同学们:    

       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为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在此,辛庄营小学发出以下倡议:

文明出行

  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主动、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骑行安全提示

  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同时教育未成年子女不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有监护人在旁看护或陪同骑行的情况下,未满12周岁孩子是否可以骑车上路?     

条例上没有写“家长陪同情况下孩子可以骑”,那么即使有监护人在旁陪同,未满12周岁孩子也是不可以骑车上路的。而且,即使家长在旁看护,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一旦有突发状况,孩子的应对能力也是比较弱的,容易发生危险。     

 2.未满12周岁孩子是否可以在小区、公园内骑车?      

根据道路安全法,“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果小区、公园的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孩子是不可以在上面骑车的。相反,如果是在小区空地、公园空地等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孩子可以骑车。    

  3.未满12周岁孩子骑车上路发生事故,监护人是否担责?     

未满12周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是由监护人来承担责任的。

乘车安全提示

  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和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如需跟家长骑电动车外出,切记一定要戴好头盔。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安全无小事,请家长们提高安全意识,承担起监护人责任,教育子女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不满法定年龄行驶自行车,以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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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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