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宁明县民族中学专场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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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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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关于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百姓宣讲活动的通知》(桂宣发 〔2023〕134号)要求。2023年11月14日下午,宁明县宣讲团走进宁明县民族中学,在大会议室开展了宁明县“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讲活动。

宁明县民族中学阮建强副校长主持本次宣讲活动,向全体介绍了本次宣讲的两位老师。

宣讲会上,宣讲员刘冰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担当教育新使命”为题,向全体介绍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形成背景、核心内容、时代价值。并用真心话、真感情、真感受向全体传达应如何担当教育新使命。

宣讲员何园以“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为题,向全体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及框架结构。并结合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对应讲解了《民法典》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条文例举。

本次宣讲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精彩的宣讲赢得了全体的阵阵掌声,传递了奋勇向上的精神和满满的正能量,大家表示将继续认真学习模范的高尚品格和先进事迹,立足岗位需要,永葆初心、仰望信仰、努力奋斗、实干担当,朝着强国复兴梦想的方向,在共建宁明县的战略蓝图中,发挥自己的热情和能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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