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幼儿园喂药的规定
各位家长朋友:
大家好!按照广州市卫生局、市教委文件要求,幼儿园托儿所须严格执行《广州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家长带药的管理:“凡需带药回园的小儿需有医院病历,无病历者不予喂药。不得带注射药品入园。”为了保障幼儿用药安全,按照上级规范药品管理指示,我园决定加强药品管理,敬请家长配合:
1.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幼儿带入园服用的药品应是正规医疗机构(医院)开具的药品。
2.如需带药回园喂服的,务必提供幼儿当次就诊的病历本和医生当次医嘱的药品(药品需医院药房提供)带回园给幼儿园校医审核。
3.当天服药家长只需带当天的药量回园,在服药登记本上写明日期、班级、姓名、用法和剂量,同时在服药登记本上按照表格要求做好登记并签名。
4.幼儿自行带药回园的,非当次看病用药、家长自行购药、预防性药物、保健性药物均不予喂服。
5.保健医生给幼儿喂药时,检查药品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一致,并按剂量,按时间服用并与班级老师共同签名确认。
6.班级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于当天下午放入幼儿书包带回。
7.严禁家长将药放在幼儿书包内或者冲好的冲剂药,装在水杯里自行带回园,让幼儿自己服用,否则后果自负。
8.严禁班级老师给幼儿喂药,幼儿用药统一为幼儿园的校医来喂。
不便之处,敬请原谅,多谢合作!
广州人才教育工作集团
禾岭幼儿园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