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大同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林南、洪紫萦成功调解一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纠纷简要】
2021年8月6日缪某在义龙西路某号某小区2-2-304房租住2100元/月,已支付4200元押金,2023年10月提前3个月提出退房,房东张某以当年未住满为由告知缪某已违约拒绝退还押金。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 1、缪某续住一个月(2023年11月6日至12月5日)不需另支付房租(押金抵充房租)剩余押金缪某不再要求张某退还。2、某保证房间内物品、设施设备完好无损。3、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