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市委党校许小婵讲师向我们讲述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让我认识到了反腐败的重要性及党风廉政建设要永远在路上。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并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新论断。这为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道路。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特征。“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抓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展了一系列反腐败斗争,逐渐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筑牢自律之堤。党内规矩有的有明文规定,有的没有,但作为一个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该懂得,在新时代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对党的纪律与规矩做出了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诸多新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学习,加强教育。党员干部应学习党纪条规的具体内容并领会其精神实质。党的各级组织应将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党员、干部能够明底线,守纪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激励党员干部,提高党员干部觉悟。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严三实”“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筑牢廉政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家治理方面的作用,在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道德教育体系中,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使党员干部能够做到“为政以德”,从思想深处筑牢廉政之基。强化“践行”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具体实践。思想与行动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仅仅进行思想上的党风廉政教育还不够,要真正使之落实到行动上来。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践行”教育。要将实践环节的情境再现,让党员干部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这样做”,使之能够举一反三,自觉实践,而不是简单的讲大道理。应从家庭、生活、工作、社会交往的具体情境中,阐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为政廉洁等的重要性。绷紧纪律之弦,进一步加强监管。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氛围,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所以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作用,重点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将党和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纳入监督体系中来,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负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纪委部门,强化权力监督。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严格责任落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当事人、相关领导、党委纪委相关责任。要继续强化巡视力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纪党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强化党员间的相互监督,通过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同时,要畅通诉讼渠道,强化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