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机动车修理业存在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近日,溪湖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召集辖区六家机修业负责人召开机动车修理业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社区副所长杜禹桥向业主讲解了《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涉及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的法律法规,要求机修业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机动车修理登记制度,建立相应台账,熟练运用机修业上报系统,严格开展机修业信息上传,积极配合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并向各负责人传达了机动车修理业实名制工作规定,机修业经营者须在机修业信息系统如实登记、按时上传相关的人员、车辆和维修信息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详细登记,未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车管部门同意,不得对车辆进行改色、改型、拼装或变更发动机,严禁走私、销赃等违法行为。并要求业主对维修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巡查,对于维修过程中用火用电情况加强监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对商铺门前已修、待修车辆摆放提出要求,按照《静态停车管理办法》要求,文明、有序停放。
此次会议,提升了机动车修理业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辖区机修业场所管理秩序,强化了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工作,保护了合法经营权益,预防和打击了涉机修业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