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现象发生,11月13日,高陵区司法局鹿苑司法所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参加公益活动。
劳动开始前,社区矫正派驻民警张警官对他们进行了训话,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强化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扫地,拖地,清理杂物。活动中,大家任劳任怨,积极配合。完成劳动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公益劳动不仅可以让他们感受到劳动的价值,还能回馈社会,让他们感受到奉献社会的喜悦。
此次活动不仅净化了环境,还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也使得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公德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