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一、缴费标准


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40元。
全面落实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


二、基本医保住院待遇




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5%左右,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报销限额7万元。
三、大病保险




四、医疗救助待遇


医疗救助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体,按规定实施救助。


2022年山西居民人均收入29178,25%就是7294.5元,10%就是2917.8元。
五、生育报销


顺产限额1500元,剖腹产限额3000元,住院分娩多一个胎儿增加300元。
六、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300元,每日每次支付限额为 50元 。目前,我县已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此项业务,没有备案就医限制。
七、糖尿病、高血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 年度支付限额为260元、I型糖尿病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360元 ),此项业务实行备案制,原则上在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享受待遇。
八、门诊慢特病待遇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按规定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重性精神病等45种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为了方便参保群众办理慢特病待遇,现已将慢特病审核权限下放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住院的参保患者只要符合标准,即可在医院医保窗口申请办理。在外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人员,可携带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自行选择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医院申请办理。
九、门诊特药待遇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按规定享受门诊特药保障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
十、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医院,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60% 支付。采用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相关疾病实行 按比例单次和年度限额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