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基层医疗机构重点领域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运营,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三科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监督员重点检查了本辖区内各基层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单位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到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内部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有无电气线路长期过热、漏电、老化现象,用火、用电、用气行为是否安全规范等情况。现场询问医护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的情况,叮嘱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主动积极排查消防隐患,做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