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中心卫生院医保报销相关政策宣传

大王邓昊
创建于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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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根据渭南市医疗保障局、渭南市财政局文件渭医保发【2022】149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标准的通知》、渭医保发【2023】5号《转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渭南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我院就诊都能享受以下医保报销服务:

1.普通门诊报销:凡缴纳2023年度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我院享受门诊购药报销政策,报销金额人均150元/年,报销比例为60%。患者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我院就诊购药。年底余额不结转到个人名下,转入统筹基金。

2.门诊慢特病及两病报销:按照病种对照相应支付年限额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50%—70%。居民携带身份证、慢病鉴定表等有效证件在我院就诊购药,享受一站式结算。

3.门诊慢特病鉴定:首次鉴定需身份证,近两年以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以及鉴定病种的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需要鉴定的患者可持相关资料去以下鉴定机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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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外慢病及特药报销:大王乡辖区内的区外慢特病购药患者携带有效期内的慢特病鉴定表或特殊药品备案登记表,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购药发票和处方(一一对应),检查或化验报告单和发票(一一对应),发票半年内有效,每月19日前将上述资料交至我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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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住院报销:凡缴纳2023年度渭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享受普通住院报销政策,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为90%。患者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我院住院 ,贫困户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非贫困户在住院登记时需缴纳300元住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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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省内参保群众全省部分定点机构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参保职工、居民在省内所有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按照享受就医地的诊疗目录,享受参保地的报销比例执行,比方说,蓝田县的参保群众在渭南市骨科医院住院,结算时按照西安市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出院直接报销;在省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需执行分级诊疗政策(省内二级医院向省内三级医院转诊),如未规范转诊,报销比例下调10%。5周岁以下儿童及65周岁以上老人在省内所有二级、三级医院住院和门诊就医,均无需备案,无须转诊,可直接报销。

5.跨省住院:参保人跨省住院在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医院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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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中心卫生院服务电话:25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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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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