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创新化解机制 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用户11699433
创建于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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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高度重视,对奋战在基层一线同志们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大动力,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要构筑“全面化”纠纷解决平台。建立健全以县、乡(镇)、村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同时设立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物业纠纷、婚姻纠纷等具有代表性、人民群众需求较为集中的专业调解组织,做到“一体化”机制与“一站式”服务双轮驱动,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顺应新时代“互联网+”趋势,依托“智慧综治”平台,推进调解方式向手机端转型升级,探索建立矛盾纠纷网上研判、网上调解机制。 
要构筑“专业化”人员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为民亲民便民、人民调解员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特点,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模式,发挥优秀模范调解员“传帮带教”的作用,采取集中培训、以干代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要构筑“融合化”化解调处方式。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工作方式,坚持经常性调解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隐患分类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强化预测预警。
要构筑“全程化”跟踪回访模式。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原则,采取一回访一记录的形式,利用入户走访、微信、电话等方式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回访,核实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当事人满意度。发挥“小切口、大治理”的重要功能,将矛盾纠纷从个案处理转变为源头治理,有效预防矛盾纠纷二次发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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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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