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只萌宠是一只小金巴,它的头上戴着一顶红白相间的条纹小圆帽,耷拉着两只长长的扇形耳,从颈项处牵出一条细长的红绳,我只要轻轻地勾住红绳尾端的圆环,它便每天乖巧地跟着我招摇过市,偶尔我会担心它的进度,驻足回首时它的表现却令我骄傲无比。
很遗憾,我被满心的喜爱充昏了头脑,忘记给它取名字了。它是我和爸爸偶尔经过一个路边小摊,在一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小玩意儿之中,最吸引我眼球的塑料小动物。它调皮地翘着黑色的鼻子,瞪着一双清亮的大眼眸,仿佛是在寻找一位有缘的主人,这一眼便是万年。
在家中把玩它时,我才发现小狗的背上有一条长约两厘米的小口,头顶的帽子可以揭开。爸爸告诉我,这是一只可以储蓄的存钱狗。自打它来到我家后,爸妈每个月领到工资,会把一分两角的零钱从他们装工资的信封里掏出来大方地递给我,我则开开心心地将硬币从背上的小口处投进,而纸币必须从小狗头顶的洞口往里塞。
很感激父母在不经意中,帮我建立了良好的储蓄习惯。红色小狗变得越来越沉重而且富有,本着财不外显的教养,它慢慢地被爸妈锁进了家中的柜子里养尊处优起来,再也不能跟随我仗剑走天涯了。
小时候家住山城,出了我家大院往右拐进一条小巷,穿过去的尽头便是一条大河,当地人叫它沤江。流经我们这段的河床平缓,水最深处大概淹至我的膝盖往上一些。河边水草丰茂,里面隐藏着野生的小鱼。到了夏天,小伙伴们脱去凉鞋,撸起裤角,朝着对岸勇猛前进。河中央的水势澎湃,哗哗的水声就像野兽的怒吼,我们的内心乱如小鹿。大家闭上眼咬着牙使出浑身气力,让自己先站稳于水中,待定后再缓慢地探出另一只脚向前移动。都说是摸着石头过河,原来是用脚掌摸的。
大伙总算是平安涉险到达彼岸,拿簸箕的小哥哥已迫不及待地对着水草一通乱拱,然后迅速提起,水漏殆尽,活蹦乱跳的小鱼无处藏身,它们被逐一收入瓶中。回家后我把它们随意地放在了阳台之上,等我再次回家,一个个早已翻了白肚归西而去。吃一堑,长一智,这之后我带回来的小鱼统统放在荫凉之处,但天灾有时可以避免,人祸就难以抗衡了。
有一天家里停电,借着微弱的烛光,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旁准备开钣。母亲龙颜大悦,原来餐桌上有一道她最爱的油煎小鱼。等等,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立刻从高高的木凳子上飞跳下来,来到阳台窗口,当晚月光皎洁,却照不见我心爱的小鱼,它们已然成为了盘中之物,母亲连个招呼都不打,就下了黑手,此事超出我的意料,终是让我心生委屈又意难平。
工作后,有了男朋友,他是我的同事。我们工程人干的是开山辟路的活儿,生活和工作都在乡郊野外,条件艰苦且枯燥乏味。他是技术干部,经常跑县城开会,有一次给我带回来一缸大眼睛大肚子、浑身金灿灿的金鱼,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活色生香。我把它们摆放在办公室里,每天都给它们换上最新鲜的活水,看着它们活灵活现地不停游动,就像生命可以无穷无尽,美好可以没有尽头。
再后来,我因工受伤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度日如年,忍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他又送过来一缸大眼睛大肚子、浑身金灿灿的金鱼,更为神奇的是,第二天早上鱼缸里多了好多米粒大小的小金鱼仔,简直叹为观止!
我们终因别的原因没能继续,有些缘分或许浅薄了一些,可当我从时间的长河里掬起这些爱的片段,我的内心是感激的,曾经送金鱼的人和金鱼一起温暖过的岁月,终将在不经意间升华和引导着我,朝向更光明的方向前行。
28岁那一年,我独自去了云南昆明,做了一名工程驻地监理。一个人住在单间宿舍,好处是自由自在,坏处是下了班不知如何排遣寂寞时光。路基单位的试验员陈工是一位年青热情的四川小伙,他给我送来一只房东家刚断奶的小田园犬,名字我是好好琢磨了一番,取名小新,对,蜡笔小新的小新。那个真诚善良、热情大方、勇敢洒脱、乐于助人、富有爱心,可爱无双的蜡笔小新的小新。
小新初来乍到,也不露怯,不停地摇晃着尾巴,到处打探。浅棕色的绒毛在阳光下竖立,自带金光闪忽其间,我走到它的跟前,俯下身子轻轻地将其揽入怀中并暗自许诺:你若不嫌,我便不弃!
开饭时间,我从工地食堂打好饭菜回去分些给它,但不知道从哪天起,在我拿起碗打开门准备去食堂之即,它会从门缝处如一只强弩之箭,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出云霄,直抵人头攒动的食堂,它知道那里有漏网之鱼。哪能让它像个没人管的野孩子,等我满载欲归之时,必须把它单手强撸回家。
白天上班,为安全起见,我宿舍的门上锁,把它关起来。下班吃完饭后,小新在院子里戏闹玩耍,当然总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晚上睡前,我给它用湿毛巾擦拭,洗洗完一起上床。我靠在床背,无聊地翻书,看手机。小新玩够了,就凑过来嗅嗅我手中的书,又抬头舔舔我的脸,身体使劲往我怀里挤。我把书一扔,双臂环抱着小新这个肉团团,把头埋进它毛绒绒的身体里。郊区的夜晚,寂静如水,伸手不见五指黑。头顶的小新沉沉入睡,微热的气息徐徐扑来。我一个翻身,睡梦中它跟紧靠过来,在被需要中一颗背井离乡卧雪眠霜的心就此融化了。
工作慢慢繁忙起来,常常是到了饭点都不一定能准时吃上一口,吃完了也要马上赶到工地。这天傍晚我拖着疲惫的身躯,推开虚掩的房门,始终不见小新的踪影,猛地有种不好的预感。借着微微的天色,我着急地四处寻找,挨个地向其他宿舍的同事询问小新的情况。有同事告诉我下午看见小新出了小院大门,以为它去找我了。问题是它又不是杨戬的哮天犬,如何追踪得到主人?
那一晚,黑暗里到处充斥着愧疚的鬼魅,恍惚中小新热呼呼的身体又贴靠在了我的身旁,伸手处却是空荡荡的冰冷。
从昆明回来后,我的年纪接近而立,结婚生子已提上议程。我跟结婚对像讲了小新的故事,不久后他从外地带给我一只刚满月的白色吉娃娃,我叫它馒头。它体型极小,仅成人的两个拳头那么大,走在我家的磁砖地板上摇摇晃晃,常常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一副弱小无力的模样,真是惹人怜爱。
我们的新房正在装修,每天我带着馒头跑装修,一晃从枫红杏黄的秋天进入到严冬伊始。这年冬天特别地冷,持续的低温雨雪使电线上结成了坚实的冰层,供电网承受不住冰层重量,造成我所在的南方小城,全城停电停水。白天我们尽量不出门,一家人蜷缩在各自的棉大衣里,围着煤火,靠吃面条和方便面度日。我怀里裹着馒头,天黑后带它直接钻进冰冷的被窝,还好有它相互取暖。吉娃娃这种小型犬尤其怕冷,它小小的身躯跟我们一道,竟然挺过了这场五十年一遇的罕见冰灾。
来年的三月馒头跟我们一起搬进了新房。阳台上有它简陋的小窝,从此与我分居而住。每当我下班回家,听到动静的馒头,都会激动得嗷嗷直叫,并站立起来使劲扒拉阳台的玻璃拉门。当打开拉门,馒头不管不顾,一个起跳,用力扎进我的怀里,前肢不停地挠我,嘴里吱吱嗷嗷地低呤。它用尽全身的炽烈,只为向我倾述分别后的想念。
眼看又要入冬,不会编织的我,小试牛刀,给馒头织起了毛衣。天气降温,馒头穿上了崭新的毛衣,晚上盖上被子,我以为它会安然地度过严冬。可是它却生病了,起初是畏寒发抖,食欲不振,淅淅地还拉希。我焦急地抱着它去到宠物店看病,它见到陌生人,防惫心特别重,拖着病躯也不忘对着医生狂吠,一副咧嘴獠牙,蛮狠无理的气势,着实吓人。还好医生处惊不变。连打了三天吊瓶,后续吃些药,馒头身体逐渐好转。
南方的冬天,阴冷潮湿,绵延不绝,尤其夜晚,好像再厚的被子也捂不暖身体。没过多久,它再次生病。馒头化验后诊断为细小,打了三天吊针都不见起色,眼看着它两眼凹陷,脚步趑趄,然后不吃不喝,拉希拉血,终于在一天早上被二姐发现,死在了篮筐里。
我在卧室没敢出来见它最后一眼,哽咽着叫二姐帮我处理。虽然知道有这一天,但它真的离开,我还是悲痛得不能自已,一个人在卧室嚎啕大哭,眼泪就好似决堤的洪水滔滔不绝,无法抑制地一直流个不停。
生离,死别,活着的人之不能承受之重!
我在33岁这年生下了一个男孩,初为人母,幸福中夹带着各种紧张,无知却又可以无所不知。各种育儿书籍买回家,照书做照书养。我从孙瑞雪编著的《捕捉儿童敏感期》一书中,知道五六岁的儿童对生命界的敏感高于物质界,这点在儿子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他五岁多的时候,开始吵闹着要养仓鼠,好吧,动物敏感期到了。自此,拉开了他豢养各种小动物的历程。
我们断断续续地养过仓鼠、蜗牛、金鱼、小白兔、小鸭子、春蚕、一只拉不拉多,还有目前唯一活下来的一只蓝猫。它们的命数各不相同,却又殊途同归。仓鼠、蜗牛、金鱼是自然死亡;小白兔被儿子喂太饱撑死了;小鸭子在咋暖还冷的四月没挨过凄冷的夜间,冻死了;有幸见证到春蚕到死丝方尽的至死方休;还体会到一只刚满月的拉不拉多幼犬,被一场感冒夺走生命的唏嘘遗憾,感叹生命的无常与脆弱。
所以儿子今年都快十二岁了,居然还不死心,年初吵着要养小猫。跟动物敏感期无关,他的理由是一个人太过孤单。我曾暗暗发过誓,拉不拉多是我这辈子养的最后一只萌宠,无力再承受失去的沉重。可扭不过儿子的软磨硬泡,一时心软竟答应了他的要求。
我们在家附近的宠物店里挑中一只五个月大的俄罗斯蓝猫。初次相见,它全灰的毛色给人一种不可冒犯的警示,得到老板的允许后,我和儿子不再客气,顺着它的头往背脊处来回不停地撸它。小猫非常配合,低头不语,初识的陌生感倾刻间烟销云散,温顺的好脾气愈发坚定了我们想要带它回家的决心。儿子又找来店里的逗猫棒跟小猫互动,只见它聪明活泼,灵动敏捷,看得我和儿子的心情一如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我们决定叫它“千寻”。第一次养猫,亲眼目睹千寻到猫砂盆里方便的过程,让我由衷地佩服造物者的神奇秒设。犬类可是要经过人类对它专门的驯练,才会在固定地点上厕所。我们担心在新环境有的应激反应,千寻也没有出现,初来乍到的那几天,它能吃能睡,我们悬着的一颗心逐渐放下。
有千寻的加入,我们家庭成员全员升级,“它”从“他”变成儿子的弟弟。每晚,不用上学的弟陪在上学的哥身旁,有时会伸出前爪,帮忙按住书本,仿佛在对儿子倾注一片无尽的关切之情。大多时候不言不语,只是默默地趴在书桌之上,安静地舔舐起自己的毛发,不远不近地温暖陪伴。儿子的五音不全,但又喜欢抱着吉他,全情投入地弹唱时下流行歌曲。每到这时,最是考验我的憋气神功。再瞧下千寻小朋友,依然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淡定自如,忠实地做一位不离不弃的听众。
儿子和他的爸爸不在家的日子,是我跟千寻朝夕相伴。看着他树起无比高贵的尾巴,悠闲自在地在家里到处巡视,我会有些诚慌诚恐,自我怀意起来,未必哪个角落的卫生没有达标?但是他经过我时不屑的眼神,又不释放任何的善意。日子久了,我也就听之任之了。我总想亲近他,把他一把揽入怀中,他的耐心不会超过两分钟,就要没来由地激灵一动,起身挣扎,跳脱而去。接着一个纵身,跳到飘窗上趴卧着眺望远方,留下我独自失落,但又毫无办法。
我买了一台自动搅肉机,经常换着配方给毛孩子做辅食。千寻温良谦恭的品性,只有在吃猫条的时候,把持不住,失去平日里的风度,伸长脖颈,猴急八叉地对着猫条又咬又啃,直到包装袋被他五马分尸。这架式真怕他误伤了我的手,吓得早早地把猫条扔在地上让他自由地发挥。每天早上,他在阳台会“喵喵喵”叫喊我和儿子——“快起床来铲屎啦!这项艰巨的工作是儿子必须负起的责任。儿子从不曾嫌恶和抱怨,可以说工作完成地非常出色。
天气逐渐地变凉变冷,千寻渐渐地变得不爱动弹,不管白天还是晚上,总爱找个柔软的地方,蜷缩着闭目养神。此时任由我一把他抱他入怀,一遍一遍地抚摸他顺滑的毛发,轻轻地拍打他柔软的身体,再也不跑不走了。我们和千寻的生活还在继续,我们知道,他看似不再乎不经意的态度背后,藏着对我们深深的爱意。
鉴于我从前的经验,毛孩子最害怕寒冬。我在网上找到一款带电热毯的猫窝,世易时移,现在养萌宠的装备是越来越丰富多样,相信萌宠们的存活率会得到大大的提高。
人生过半,闲暇时屡屡曾经的过往,那些有萌宠们陪伴的每段岁月,都是我在这尘世间最纯粹的美好回忆。我们视彼此为今生的唯一,完全地信赖,相互地给予,是剪不断的缘份,是化不开的浓情。他们的生命仿佛已化成了一道道的光芒,留在了我的过去,也照亮了我的过去,温暖了我的过去。每每想起他们,就好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足以抚慰我莫明的焦躁。他们总能让我相信纯真和可爱,美好与希望。他们就如人间的天使,治愈着每颗破碎的灵魂,感谢在这个不完美世界里还有他们。
萌宠,有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