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绝收现金是违法的吗
拒收现金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 《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接受现金支付时,要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找零不便、怕收假币、人手不足、内控风险等理由,不收现金。避免出现现金支付较非现金支付相比,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等情形。
为保障消费者的自主支付选择权,保障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偏好使用现金人群的正常生活、消费需求,人民银行建立了整治拒收现金的长效机制,细化措施,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二、被拒绝收现金怎么办
如果被拒收现金了,应在违法现场进行录像取证,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进行举报,并将录像提供给执法人员,或拨打12363咨询电话反映情况,说明违法情节,包括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事实依据等。
但是对于以下情形,不认定为拒收现金:旅游景区等向社会开放的商业采用一卡通形式,且支持现金购卡充值,并能方便退款的情形。
无人值守的停车场,但能满足消费者在紧急情況下(如手机电量不足、未带手机、车库拥堵等)的现金支付需求的情形。
三、拒收现金处罚
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两类情况,提醒社会公众关注。一是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二是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杈。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 、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四、做好整治拒收现金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网点客流量大、分布面广的特征,开展金融知识宣教,向办理业务的客户讲解人民币相关知识,特别关注老年客户群体,向其重点介绍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必要性,充分发挥营业网点的宣传作用,营造积极的宣传氛围,使整治拒收人民币的观念深入人心。
除了网点宣传外,为建立长效宣传机制,聚焦重点场所,走访网点周边商户、市场,深入周边社区、商超、餐饮店铺等,进行拉网式摸排、一对一宣传。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币法规的认识,对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构建良好货币流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