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记临高县第三小学语文组培训学习

润物细无声
创建于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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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小学语文学科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小学生语文核心素养发展,有效提高我校小学语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相关内容,结合我校小学语文教学实际,我校语文组全体老师于2023年10月31日,在报告厅一起学习了《海南省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基本要求》。

  本次学习由王惠莲组长主持。首先宣读《海南省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并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解读:

        一、计划与准备

        二、课堂教学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四、课外辅导

        五、考试与评价

        六、教学总结

  老师们分组讨论,主要针对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两方面进行。

       课堂教学要立足核心素养,突出以文化人的育人导向,体现语文学科特点,整体规划学习内容,建构学习任务群,创设真实而富有意义的学习情境,确定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语文实践活动,凸显语文学习的情境性、实践性、综合性,践行“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理念。

       备课要重视作业设计与布置,作业设计目标要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学段要求和学业质量标准相匹配,可结合单元教学要点,充分利用教材中的“自读提示”“课后练习”“语文园地”资源,从“预习引导性作业”“随堂形成性作业”“课后诊断性作业”方面考虑设计,课时作业、家庭作业设计要在教案中有较详实的呈现,积极提升作业设计的育人功能。

  最后一致认为,课堂教学注重引导学生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学习氛围,关注课堂生成性问题,拓展性问题,积极引导学生开展探究学习,培养探究意识和能力。作业则鼓励结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

  语文教学要做到“心中有教材,心中有学生,心中有教法。”通过本次《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学习,提升了我校语文老师的教学理论水平,更加规范了老师的教学行为,使老师更能进行科学的教学,为老师教学提供了准确可行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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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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