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这一重要论述告诉我们,新时代是属于大家的,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建设者,每一个人都是历史合力的实践者。改革没有旁观者,谁都不是局外人。
人人有责,强调必须明确各主体的社会责任。明确党委、政府、社会、公民等主体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责任边界和角色定位,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党的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确保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鼓励和支持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认同感;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人有责,强调必须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乡村振兴,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具有全民性。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体验感、归属感、获得感息息相关。“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从人民的需求出发,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生活需要,让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