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风情——记黎城县第四十九次读书交流活动

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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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索南才让

  秋风萧瑟,红树烟波。柳残荷败菊花瘦,橘绿橙黄好读书!黎城县读书会如期开展了第四十九次读书交流活动。本次活动阅读交流的是蒙古族青年作家索南才让的《德州往事》。

       索南才让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游牧人,更是一个才华异禀的小说家,他利用放牧的空隙,做过兽医、保安、配菜生、“砍砖”临时工等许多辛苦的工作,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物,阅读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彻底养成了读书习惯。他说,一日不读,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不知不觉中,他走向了写作之路,特殊的生活体验,积蓄了他日后写作的素材,促使他创作了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索南才让是青海首位鲁迅文学奖得主,他的代表作《荒原上》获得了鲁奖。

      《德州往事》写的是常娃和他的父亲晁家旺去往离家50多公里的德州收拾羊粪期间,在父亲朋友登知布家扫羊粪,遇见登布知有疯病的女儿花姆,与之发生故事,一起坐在高高的马车上,把花姆带回家的故事。

       “ 夜沉重如水,寡情寡义!”故事中的“我”因家境贫寒,不得已陷入不称心的婚姻中,命运囚牢压着他,使他难以反抗。作者笔下展现的是赤裸的草原现实图景和生命情态,浸透着作家对于命运的叹惋和人情的悲悯情怀。

       读书可以从别人的智慧中得到最宝贵的启示,《德州往事》中值得回味的“留白”给读者留下了二次创作的空间,每个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各有不同,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抒己见!

张越峰老师

读《德州往事》有感

张越峰

       85后作家索南才让的创作无疑是富有个性的。作为一个草原原住民,他的小说无一例外都在描写草原上的人和事。短篇小说《德州往事》,故事情节具有传奇性,作者以第一人称叙事,塑造了一个普通却特别的父亲形象,他勤劳,节俭,吃得苦,深爱着儿子。故事写了父子二人出门去,去一百里地之外的牧区人家扫羊粪,结果儿子白白捡回一个女友的奇遇。作者眼中的父亲,是一个对于出门带的东西,一样样很清楚的人,父亲最喜欢穿着军用品,因为质量顶杠杠的。父亲不穿袜子,他节约得很过分。

       “我们”生活的环境,不节约也不行,所以在严冬出发,去扫羊粪,归根结底是因为生活贫瘠,要把羊粪的用途发挥到极致:一可以当柴烧,即不要钱又暖和;二可以用来煨炕,这是它最棒的用途,再也没有比羊粪烧炕更好的东西了;第三,能当肥料,把它往地里一撒,地就肥了。种地种菜都很棒。

       作者并没有具体交代“我”多大年龄了,但通过一路上父亲对“我”的嘱咐,不让我去瞧那些蒙民和藏民女人。可是,“我”如何能做到视而不见,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嘛,从这里读者我们可以猜测出,主人公“我”正处于青春期,对异性很敏感,好奇,当然,与父亲一起去远方扫羊粪,也是一把好劳力。

       这个年龄啦,父亲还敢打“我”,可见,儿子与父亲的关系既透着浓浓的深情,又因为各种观点和处事方式的不同,而剑拔弩张。所以,儿子眼中的父亲形象很邋遢,很窝囊,很保守,很固执和倔强,用儿子话说,父亲是这样的人:他苍老、胆怯、如僵尸般不讨人喜欢。虽然他不会讲大道理,做事简单,粗暴,但他对儿子管教很严格,这也是读者能感受到的父爱的一种表现。

      没想到,在小说的结尾,“我”竟然遇到一个火辣的、情绪不稳定的、相当外向热情的女孩,所以,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我们的归程,变成了父子和一个叫花姆的女孩,三个人。让这篇小说有了出其不意的结尾,当然,这个女子的年龄不详,大家只知道她是父亲认识的一户牧民登知布的女儿,做饭做得不错,人长的年轻俊俏,只是,我们走时,她父亲登知布不在家,是经过她母亲同意,我们才带她走的。这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思考空间,关于这个女孩的性情和经历,到底是怎样的?怎么会这样怪诞?

       我感兴趣的是,作者索南才让在小说细节的营造和描写上,文笔让人惊叹,一篇小说的成功与否,全靠细节支撑。衡量一个作家的能力大小,细节的营造,是不是感人,是不是能让读者找到同感,这很关键。这篇小说的细节,在人物描写和环境描写上,纤毫毕现,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的准确、细腻、超然的描写,很动人,也显示出作者索南才让的真功夫。

熊亮英老师

有感于《德州往事》

熊亮英

       这里看不到如茵的绿草,摇曳的野花,明媚的阳光;这里听不到牛羊的吟唱,骏马的奔驰,歌声的飘扬。这里的冬日杂草凄凄,太阳惨白,寒流冷冽,暗夜难捱。常娃和他爹、他娘,就生活在这里,生活在这个熬过漫漫冬日需寻得羊粪当柴烧,需驾车五六十公里才能寻得羊粪的草原牧区。小说《德州往事》中的草原牧区不是氤氲着诗情画意的神所。贫穷、虚无、卑微笼罩着常娃和他爹。

       “将牧区熟悉到了无以比拟程度”的常娃爹在足足准备了三天后,心里仍没底。寻粪路上,他想象着种种情形,看不到的前路令他惶惑、担忧,即便如此,犹豫再三他也没舍得带上半麻袋洋芋为自己换取大的胜算。嗬,这就是真真切切的常娃爹!这就是一件棉衣穿了二十年,“仿佛一碰就会碎成渣渣”,从来不穿袜子,精于算计也不能摆脱窘迫,在儿子眼里都无尊严的常娃爹!

       卑微到了尘埃里的父亲让儿子遵循自己的准则——“对女人保持不欣赏,不说话,不打听”。但,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只不过是窘困得自创准则压制正常需求,获得自我精神的胜利。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过来人,他又何尝不懂儿子,不愿给儿子基本的生活?所以最后父亲把争取到“不算丫头”“有毛病”的花姆给常娃做媳妇,竟是满足的,甚至是得意的!

       身陷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贫困,尊严退去,不堪成为常态,生活中一点小小的改变就鼓动起内心沾沾自喜的波澜。悲之,叹之,但不可否之。往事已矣,德州这段故事终将慢慢退去,直至再无痕迹……

郭海峰老师

            读《德州往事》有感

                      郭海峰

       文中的主人公常娃,第一次为了获取家里煨炕、烧火、上地用的羊粪,被逼跟着父亲,步行五十多公里到牧区扫羊粪。这一次劳动中,主人公虽然吃了不少苦头,但是收获也不小。除了一大马车羊粪,还捡了一房媳妇。

       主人公的父亲:相貌猥琐,性格粗鲁,爱吹大话,邋里邋遢,爱贪小便宜,到那山唱那歌。喜欢喝酒,还不想花钱。儿子不听话就揍,见了牧场的主人又摇尾乞怜,希望能多扫点羊粪。这是儿子眼中的父亲。其实这是千万个贫困家庭父亲的缩影。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个家维持下去。总有一天儿子会理解父亲的无奈与酸楚。

       常娃是一个善良实在的青年,对父亲很是顺从,又特别能吃苦。尽管口口声声说是怕父亲揍他,但他本质上还是比较勤快的。如果真是一个不懂事的熊孩子,恐怕一味地揍也不解决问题。

       常娃和藏民姑娘花姆的结合,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酸。感动的是双方互有好感和吸引,心酸的是花姆远嫁外乡,让父母有讲不出的不舍与无奈。

       文中从侧面也反映了无论男女,到了成人的年龄,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对异性或者爱的追求。这也许就是代代相传的依据和理由。

       精准地把握上天赐与我们的每一次机会。在普通的日子里过平凡的生活。一天天,一年年,一代代,寒来暑往,生生不息……

范巧平老师

读《德州往事》有感

                         范巧平

        读索南才让的《德州往事》,我没有感觉。我在猜测获奖的理由:可能是塑造人物细腻,能够呈现人性的本质。

      常娃一家贫困但努力向上地活着,贫穷导致胆小懦弱,不敢造次,规矩做人。从父亲对儿子的教育就可看出,这一点正好和花姆一家形成的鲜明对比。花姆一家的生活水平比较高,酒是家里的常备品,所以花姆的哥醉汉一个。花姆放荡不拘“野战”的对话,和又犯病了,足以说明。母亲不压制,反而撮合。这也反映出蒙古族对性的态度。追求爱情的样子让人难以接受,但这才是真实的人性。不虚伪!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穷人和富人对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越穷越不担事,就是常娃的爹说的,你完蛋了我也完蛋了。这让我想起山下女人是老虎这个事。可花姆做为一个女孩,从没想过贞操是什么,这就是文化的不同。也许这是作者的本意,读友你们是怎想的?

刘海森老师

            读《德州往事》有感

                       刘海森

       在《德州往事》中,作家索南才让为我们塑造了一对苦难而幸福者。

常娃是一位生活于大西北的农牧者。他年纪青青就跟随父亲到五六十公里外扫羊粪,为的是用羊粪来煨炕、当柴烧、当上地的肥料。在寒冷的冬日带着冷硬的干粮,飘泊于荒原,四处寻找羊粪。为了能吃顿羊肉,在夜睌翻越几座山才背回别人丢弃的一只死羊。生活之艰辛,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花姆是一位精神受过刺激的美丽姑娘。虽说有时疯疯癫癫、做出一些不雅的举动,但她心底纯善,有一颗对美好爱情生活追求的真挚之心。

      两位生活于底层的苦难人不期而遇、擦出了爱的火花。在双方家长的同意下,两人终成眷属。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冬日上午,他两高高地坐在马车上,看着眼前的一切慢慢退去,直至再无痕迹。

      有常娃的吃苦耐劳,有花姆的心灵手巧;有爱的呵护滋养,有共同的美好向往。我想,他两定能跨过生活的沟沟坎坎,终成一对美满幸福的人儿!

吴俊英老师

简析《德州往事》

吴俊英

      读青年作家索南才让的《德州往事》感触颇深。作者通过粗粝又不失细腻的语言和沉着的慧性描述了“我”和父亲去德州扫羊粪的故事。

      文章通过塑造“父亲”晁家旺这个典型人物形象映射出草原人物质生活困窘,精神空虚的生命情态。

     “我爹带着我,还有那把光秃秃的完全就是废品但他舍不得扔的扫帚”去草原收拾羊粪,用来当柴烧、煨炕、当肥料。临走之前为了好求人,准备背上半麻袋洋芋,但是背起来放下折腾了一个小时,最终也没狠下心来背上,还嘱咐“我”娘背回窖里。

      父亲头戴贼娃帽,脚穿一双破鞋,从来不穿袜子,见人露出早就蓄谋已久但还略带惊慌的笑容,走夜路,睡野地,掩盖所有的不堪。吃的干粮需要在口腔里来回倒腾多次才能下咽。这些描写足以投射出父亲生活的艰辛与贫困,透出的是万般无奈。

      “我”和花姆是爱情的牺牲品,花姆发疯,叫喊,眼睛满含泪水;“我”陷入不幸婚姻的囚牢却无力反抗,作者用特定意象“佛像”“微尘”,暗示生活的无奈,用“魔窟”“黑暗”“沉重如水的夜”暗示现实的寡情寡义。

      故事本身弥漫着草原冷峻又热烈,硬朗又柔软的荒野气息,呈现了现实生活中草原粗粝的面相,在荒寒的环境中,裸露着赤裸的欲望,展现出尊重理解的缺失,显露出人性的幽暗。

     作者通过描述常娃和花姆的不幸婚姻,暗示现代社会共有的遭际,他借助于地方性映射时代性和世界性,表达现代人的孤独感、隔膜感和失序惶恐感。

       小说寄托着作者对困境中人们未来的忧思,唤醒了人的生命意识,给这些在命运中挣扎的人们送去了一缕微弱的光亮。

  “读书取正,读易取变,读骚取幽,读庄取达,读汉文取坚,最有味卷中岁月;与菊同野,与梅同疏,与莲同洁,与兰同芳,与海棠同韵,定自称花里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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