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提示

林中海
创建于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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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道路行车安全,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夏阳乡道安办作出如下提示:

1.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驾乘机动车时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

3.自觉抵制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或报废车辆、不超载超员、不客货混装、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

4.自觉抵制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等车辆,驾驶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时做到不违法载人。

5.遇到路口、村镇、学校等时要减速慢行或停车观察,确保安全。尤其行经临水路段时,更需谨慎驾驶,防止发生坠水事故。

6.驾车时要注意礼让行人,横过道路时要反复观察路面情况,骑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7.入丰收季时,请勿占用道路从事晒物、路边经营等非交通活动。

8.不要在道路边聚集,特别是不要在道路两侧附近办理婚丧嫁娶等群众聚集的事务。

9.要教育和看管好未成年子女,不放任孩子在道路上追逐嬉闹和在机动车边玩耍。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交通靠大家!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在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夏阳乡道安办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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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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