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泽南律师事务所高俊华律师10月村居顾问服务

泽南所高律师
创建于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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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泽南律师事务所高俊华律师担任那大镇蔬菜村委会、峨蔓镇龙门村委会及盐丁村委会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10月,通过实地探访村居及线上方式联系村委会书记,了解当地群众情况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下是2023年10月开展村(居)顾问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

高律师在盐丁村委会开展“百所进千村”活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村民李某向高律师咨询有关离婚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李某表示:我前段时间因丈夫家暴而起诉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方也同意离婚,但我觉得离婚对小孩成长不利,所以我便向法院撤回起诉。现在,我经过思考发现我们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不应为了小孩而将就,我能否再次起诉离婚呢?高律师解答到: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叉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结合你陈述的情况,如果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再次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高律师在龙门村委会值班过程中,其村民梁某想高律师咨询有关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梁某表示:我将车借给我舅舅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舅舅全责,对方无事故责任,且我的车辆已投全保。现对方起诉我舅舅及保险公司,并且把我列为第三人,我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高律师解答道: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如你明知你舅舅存在没有驾驶证、酒驾及醉驾等情形仍将车辆借给其驾驶,对此你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高律师在蔬菜村委会值班过程中,其村民叶某向高律师咨询有关劳务方面的法律问题,叶某表示:我经朋友介绍到肖某承包的工地做工,现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但肖某一直未向我支付劳务款,在我多次要求下,肖某才同意向我出具借条,我能否凭借该借条到法院起诉?高律师回答道:可以凭借该借条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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