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2023年11月6日下午,洛阳市孟津区第三实验小学邀请孟津区人民法院李卫勇同志走进校园,开展了“以法育人 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讲座。
本次会议由副校长杨晓燕主持,会议分两个议程,一是颁发聘书,二是法治副校长李卫勇同志为孩子们做讲座。
党支部副书记马伟同志为孟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卫勇同志颁发聘书。
李院长从以下几方面教育学生认识法律的威严以及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一)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三)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违法行为。
学生们被李院长列举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所震撼,充分意识到未成年人应该在日常和学习中,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对犯罪行为说不。
最后,副校长杨晓燕向学生强调:要克服不良行为,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人格,要以健康的心态、端正的言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片法治心田,开一片幸福之花,结满累累和谐硕果。法治进校园活动,将促使全校师生不断学法、知法,持续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