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能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按照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统一部署,我行开展金融知识"五进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以普及人民币知识,防范拒收人民币现象为主。
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二者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体现了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我支行为推进现金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现金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我支行结合辖区实际以及网格化宣传工作,在烟台路支行及沙岭市场等周边进行现金服务宣传和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支付方式的多样性发展,许多消费者和商户在支付方式上更偏向于线上支付,但针对一些上了年纪的消费者,现金支付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因此,我支行将继续做好正确使用人民币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并做好现金备付,为商户现金收付做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