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马尔康市康诚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园将严格按照《马尔康市2023年秋季幼儿升小学、小学升初中招生公告》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将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安排公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招收小班幼儿100名,
招收大班幼儿140名。
三、招生范围
招收马尔康镇城镇户籍适龄幼儿及优抚优待适龄幼儿。
四、 登记所需资料
(一)马尔康镇城镇户籍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页纸上);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优抚优待子女提供相关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函),子女与其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户口簿。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以市卫健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享受“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津贴名册”为准;引进人才以州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为准(任职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作为引进人才的依据)。
特别提醒:1.请家长按要求准备资料,并以1名幼儿1个文件袋的方式收纳上交,封面上备注幼儿姓名及家长联系方式。2.符合就读条件的予以预登记,所有登记材料由幼儿园保管,作为录取和复核依据。3. 所有材料需查验原件,复印件均需双面复印。复印件作为录取和复核的依据,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进入“招生平台”报名。4.户籍变更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开始之日(含网络报名当日),网上报名开始后转入户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学位学校就读。5.我园不再单独为家长查户口所在情况,请家长提前到相关部门更新户口信息。
五、招生流程
(一)公布2023年秋季招生计划
我园通过微信公众号、街道公告墙公布招生公告、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
(二)招生流程
1. 启动幼儿预登记。(时间:6月10日-6月15日为家长准备资料时间;6月16日到我园预登记)。
马尔康镇城镇户籍和优抚优待适龄幼儿于6月16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7:30)到康诚幼儿园大教室预登记和审核,并进行网上报名审核。
2. 招生范围内幼儿录取。(时间:7月)
如预登记学生数刚好与学位数相等或未达到学位数,将直接录取;如预登记人数超过我园招生学位数,则通过摇号锁定招生学位。
3.剩余学位招生。(时间:7月)
如果招生范围内幼儿录取完后,还有空余学位,则面向招生范围外本市户籍幼儿招生,如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通过摇号锁定招生学位。
六、报名现场要求
要求每个家庭仅1名家长入园登记,登记期间不带幼儿入园。请来园家长按工作人员要求有序排队入园,登记结束后不得在园逗留。
七、其他事项
(一)我园招生数量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后,不再增加学位。
(二)一名幼儿不得报多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学生家长可通过康诚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街道公告墙查看录取情况。
(四)按照教育局要求,幼儿园学年中途禁止招收新生。
(五)凡预登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八、招生相关政策解释
(一)本市户籍
本市户籍指报名当日户籍登记在马尔康市的适龄人口。
(二)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指父母在马尔康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工作、稳定居住场所、稳定收入,且在马尔康市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户籍登记不在马尔康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户籍在本市,但子女户籍不在本市的按随迁子女办理入学。
(三)优抚优待人员
优抚优待人员。根据上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求,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引进人才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指在西藏工作的非西藏籍贯)干部职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抚对象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优惠政策,由市教育局按相关文件统筹安排。引进人才以州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文件为准。相关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子女与其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行政、企(事)业新调入人员行政、企(事)业新调入人员指截止报名前6个月内调入马尔康的州、市、镇三级行政、企(事)业单位且未转入户籍的工作人员,其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按随迁子女有关政策办理。
马尔康市康诚幼儿园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