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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政策

创建于2023-11-07 阅读2440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经鉴定或评定属C级、D级房屋,且该住房为农户唯一住房或无房六类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通过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对住房实施改造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已实施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

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重建。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农户本人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可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退役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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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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