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劳务纠纷

林林
创建于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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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06日在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滨海司法所符莉所长和司法助理员黄毓倩的指导下,滨海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马姿雅、郑玉珠成功调解一宗劳务纠纷。

  经了解,     辖区陈某某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4日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某个体工商户做厨房杂工,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劳务费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元),老板吴某某已付劳务费给陈某某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整(¥1235.00元),还拖欠劳务费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陆元整(¥1656.00元)未付。双方产生劳务纠纷,特向滨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

     经查明,因劳务纠纷,2023年11月06日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2023年11月06日,陈某某与吴某某一致确认,吴某某应支付陈某某劳务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二、吴某某同意于2023年11月06日前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陈某某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三、双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陈某某承诺收到吴某某上述款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后,不得就本案再向吴某某追索任何费用,本案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结清。

      四、本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经确认无误,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如一方违反约定,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双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保障履行。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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