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延年曾说:"少年的肩上有清风明月和国家担当,挑起时代的脊梁。"青年正前行,时代正翻涌,为保障每一代青年人健康、安全地成长,我国自有法律加以约束。近年来,我国有关未成年保护的法律和体系正在不断完善。通过法律,规定青少年的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青少年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基本原则等方面作出要求。设定法律,可以此推动未成年人符合身心要求地发展,并使青少年兼具使命感的同时担起责任的重担。
对此,高2022级10班团支部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主题班团活动
一、情景剧表演
第三组同学积极策划,为大家上演了一出校园里的“恶霸伤人”事件,最后正义得到伸张,同学们也明白对于受害者,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对于施暴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
二、小组讨论
人都言“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若有法律的加持,青年人就能知行合一,跟随前人的脚步,成风华少年气!主持人带领着同学们仔细思考身为未成年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可为,有哪些不可为。如今在国家有关未成年保护法律和体系不断完善的进程中,我们又起着怎样至关重要的作用。同学们热情讨论,站起来自信发言,表达坚守自我之毅力,崇尚法律之决心!
三、演讲
同学演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使我们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既已知法律加身,当心存敬畏,依法而行。"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司马光有言如是。因此,青少年自当让法治精神根植心底。每个人从出生开始,法律就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法,正如墨绳般丈量着人的言行尺寸。法律对我们的保护,也需我们遵守之以求得回报。古人商鞅变法,今人以法加以规定,若有违此者,应承相关责任。"况且,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正因法之威严不可侵犯,才让法律得以彰显。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在建设法治强国的今天,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我们庇护了一方天地,我辈青年也当敬之守之,从而展宏图,问天地锋芒。同学们,文明和秩序是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学校所必不可少的,同学之间互爱互助,团结一致;每个人都享受公平公正,实现人人平等,让我们在校园里快乐地成长。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自己这朵开得灿烂,也要让周围的花朵开得鲜艳,相互衬托,才能构成最美的风景。
心有法律,自成方圆。在同学们热情的掌声下,班团活动迎来尾声……相信经过这次课堂,大家就有所收获!
主讲人:李圣杰
策划:第三小组全体成员
摄影:冯子衿
美篇:青亮余 邓景云
指导老师:邓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