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
—岔河镇中学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岔河镇中学-张林
创建于20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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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孩子们的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与长远发展。目前,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很多事故都是因为家长和孩子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匮乏造成的。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教导孩子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确保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安全幸福的生活,是我们共同的期盼。

步行是中小学学生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在当前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下,中小学学生们更要懂得步行出行的交通规则和要求。步行安全包括为“五要、五不要”。五要: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要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要认识交通标志。五不要: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随意横过马路,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等。

步行安全:

 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玩游戏机、玩手机等。 不要随意横过马路,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 

乘车安全: 

上车后一定系好安全带。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坐公交车要坐稳、把牢,不能站在开关门的区域,不可以嬉戏打闹,文明乘车最重要。 要从汽车右侧下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骑行安全:

        红灯停,绿灯行。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而且根据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 60%~70%。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能够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接送孩子时,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教会孩子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认识交通标志

(1)黄色的是警告标志,表示前面可能有危险。

(2)红色的是禁令标志,表示前面不可以走。

(3)蓝色的是指路标志,表示前面可以走,指明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

(4)棕色的是旅游区标志,告诉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

(5)绿色的是高速公路标志

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是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良好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举措,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的有效载体,参与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学校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引导学校师生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行为,强化交通文明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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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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