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有法可依”——乐平市第六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王光文
创建于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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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欲尽其能,必先得其法。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做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2023年11月1日,我校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宣传讲座《我的青春“有法可依”》。主讲人为乐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李敏娟同志。乐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乐平六中法治副校长钟明同志出席今天的活动。

李敏娟同志从“刑事责任年龄解读、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刑法常用罪名解读”三个方面进行宣传。    

讲座中,她运用鲜活的事例、生动的评述等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不同年龄段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刑法常用罪名进行了解读。

她生动的讲述,让同学们直观地认识到网络安全、未成年人吸烟、不良交友、盗窃等的危害及将承担的严重后果。她告诫同学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受害者;同时要心怀善意,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团结友爱。

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避免同学们遭受不法侵害及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的种子不仅要在每一位青少年的心中种下,还要让它生根发芽、茁壮成长。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让我们一起带孩子让法制溢满园,让梦想洒满星河!

图片:李桃

编辑:王光文

审核: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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