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裴乐依,今年十一岁,来自新密市来集镇岳岗小学六二班。我是一名少先队员,活泼开朗,喜欢唱歌跳舞,喜欢参加学校各种活动,也喜欢帮助同学,还喜欢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学习玩耍。
让,现代汉语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普通话读音为ràng,最早见于楚系简帛时代。六书中属于形声字。“让”字基本含义为不争,尽着旁人;引申含义为索取一定代价,把东西给人,如转让。在日常使用中,“让”也常做动词,表示推举。
让是宽容的胸襟,是一种取舍,是一种修养,是人们心中的礼仪,是英雄的一种大爱,更是我们中华传统美德。今天我就为大家讲一个关于“让”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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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相如让廉颇
战国时代,赵文王因蔺相如外交有功,拜蔺相如为上卿。廉颇因此心中不快,很不服气,扬言要当面侮辱蔺相如。
有一次,蔺相如乘车外出,远远望见廉颇的车子迎面而来,急忙叫手下人把车赶到小巷里避开。相如的门客便以为相如害怕廉颇,非常气愤。蔺相如对他们解释说:“强暴的秦国之所以不敢对赵国用兵,正是因为有廉将军和我两个人在啊,如果两个老虎相搏斗起来,那情势发展下去,一定不能一起生存,这正合秦国的心意,我对廉将军一再退让,正是以国家利益为重,把私人恩怨的小事抛在脑后啊!”
此事传到了廉颇的耳中,廉颇为相如如此宽大的胸怀深深感动,更觉得自己十分惭愧。于是脱掉上衣,在背上绑了一根荆杖,亲自到相如家负荆请罪。从此蔺相如和廉颇成为至交,共同为国效力。“负荆请罪”,“将相和”的典故为历代人们所传颂。
只要人人都学会“让”,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的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