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不办,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倡导喜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是村党支部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由党员、村民代表推荐选举产生,共设理事若干名,其中会长1名,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会员6名。建立理事包村民小组制度,及时掌握所包小组内村民的婚丧事信息,做出相应的安排。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推选了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
第五条 红白理事会会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杨成兼任。经村民代表和党员选举产生的会员是:马娟、张保、张海平、孙彦青、王双莲、杨春林。
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协助村党支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第三章 理事会职责
第七条 红白理事会的职责是: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贯彻执行上级婚嫁丧娶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大力宣扬勤俭持家、厚养薄葬等理念,主持或协助事主操办红白事,制止封建迷信活动和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建立红白事申报制度。村内红白事事主要及时报告理事,理事及时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听取事主意见后共同开会研究,依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实施。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红白事的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村里制定的《红白事理事会执行标准》,严格工作纪律,各理事不得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本村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2022年5月25日)表决通过,以后根据情况需要,召集党员和村民代表予以讨论、修改和完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红 白 事 执 行 标 准
一、红事要求:
1.婚庆宴请亲朋人数应控制在10桌100人以内;
2.收取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提倡不收取彩礼,收随礼金不得超过300元;
3.不得借乔迁新居、子孙过满月、升学入伍等喜庆事宜敛财;
4.严禁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5.不得使用公共场所、学校教室以及学生课桌凳等公共财物;
6.积极主动配合红白理事会现场服务指导。
二、白事要求:
1.丧事请亲朋人数应控制在100人以内,丧事活动严格执行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节俭办理;
2.亲朋收礼金不得超过300元;
3.不准在主街道搭建奠门,不准随意乱放鞭炮、污染环境。
4.严禁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5.不得使用公共场所、学校教室以及学生课桌凳等公共财物;
6.积极主动配合红白理事会现场服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