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堂安全工作,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法配备与用餐规模、风险等级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1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30余人进行了现场考试。
考核成绩不合格且补考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担任相关工作,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大对学校食堂的培训指导力度,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校园食品安全得到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