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反诈9天抓获22名涉诈嫌疑人
“赵都猎鹰”行动伊始,丛台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守老百姓的“钱袋子”为出发点,积极响应赵喜英区长提出的“大干七十天,决胜四季度”的任务目标,在徐庆军副局长、李飞宇大队长的亲自部署下,连续9天抓获22名涉诈人员,为“赵都猎鹰”行动再添新战果。
10月24日,按照丛台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刑警大队反诈中队副队长张龙凯、民警李聪聪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7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军(男,33岁,武安市人)、郭某洋(男,21岁,邯山区人)、陈某雪(男,43岁,成安县人)、辛某浩(男,23岁,邯山区人)、刘某雨(女,20岁,大名县人)、薛某瑶(女,21岁,丛台区人)、吕某平(男,40岁,临漳县人)全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0月25日,接辖区群众提供线索,反诈中队全队出击,在合成作战中心、法制大队的配合下,于25、26日成功打掉一外地在邯“跑分”团伙,一举抓获7名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涉案资金数十万元。现该七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于邯郸市第一看守所。
10月28日,反诈中队副队长杜剑波抓获1名手机漫游地违法行为人杨某辉(男,20岁,丛台区人);
同日民警马凯在四川成都抓获1名“帮信”案上游犯罪嫌疑人杨某晨峰(男,23岁,贵州人),并将其押解回邯刑事拘留于邯郸市第一看守所。
11月1日,反诈中队民警霍晓鹏抓获2名涉诈人员,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林某(男,32岁,海南人)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另1名违法行为人闫某亮(男,33岁,永年区人)被行政处罚。
11月2号,反诈中队副队长张龙凯、民警常亚鹏抓获2名涉诈人员,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杨某所(男,46岁,邯山区人)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其因病无法收押,反诈中队克服困难,将其收押至看守所监管医院;另1名违法行为人王某哲(男,17岁,寒山区人)被行政处罚。
同日,反诈中队民警李聪聪抓获2名涉诈违法行为人李某(男,35岁,丛台区人)、朱某强(男,25岁,丛台区人),并全部采取行政处罚。
“一年三百六十日,多是横戈马上行”。丛台反诈将会坚持以打开路,充分发挥“尖刀”作用,不断加强分析研判,强化部门联合,加大力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分局“赵都猎鹰”行动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