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户/住户:
小区是我们全体居民的共同家园,小区的环境、安全、文明、和谐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建设和维护。
近日发现有部分住户高空抛物频繁,经常向楼下泼水、扔杂物、垃圾、烟头等,此种行为既存在危险,又严重影响我们小区环境卫生及居民朋友的正常生活。高空抛物是不文明且违法的行为,具备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将追究刑事责任。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禹洲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在此向全体居民朋友呼吁,行文明之举,建文明社区,郑重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请不要将物品、生活垃圾置放于阳光上或扔出窗户,不要向楼下泼水,扔垃圾,您的“方便”,将对您及他人造成极大的“困扰”!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请停止您伸出窗外的手!
禁止高空抛物
关于清理公共区域杂物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近期,小区内部分业主(住户)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放非机动车、易燃品,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三、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四、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为了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维护舒适、整洁、安全的小区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将私人物品(含婴儿车、杂物等)收回室内、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至地下指定区域并进行上锁管理。
物业服务中心将定期对公共楼道、消防楼梯、地下车库、单元大堂、管井等违规堆放的杂物、非机动车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的杂物进行统一保管15日,请各位业主至物业服务中心认领,若超过15日未认领,物业服务中心将对物权不清的物品进行废品处理。
私自占用公共空间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同时也是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不仅影响居民通行,破坏整洁的居住环境,还有可能引发火灾或安全事故。物业提醒各位业主请勿将个人物品、车辆堆放在公共区域,共同维护小区整洁、舒适、安全的环境。
关于维护地库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近期,地库巡逻时发现,小区地库内不安全的停车行为常有发生,为了更好的维护地库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温馨提示业主/住户:
1、地库内请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减速慢行,车速建议不超过5km/h;
2、请大家按各自的产权/固定车位停放,切勿乱停和占位;
3、电瓶车、三轮车等禁止驶入地库停放、充电;
4、购买地库微型车位的车主,停车请规范的停放在车位内;
5、地库内卫生死角较多,请勿在地库内倾倒垃圾和堆放私人杂物;
6、地库属于公共空间,下车时请带好贵重物品、关闭车窗;
7、车位仅用于停放车辆,禁止用于其他用途(堆物、搭建框架等)
8、在地库驾车/行走时,先观察再通行;切勿在地库嬉戏玩耍、遛狗;
9、地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的物品。
地库的安全和环境是靠大家共同维护,地库内乱停车、占用车位、随地倾倒垃圾、遛狗、玩耍嬉戏,都是在破坏地库的公共环境和秩序。请大家多多理解和配合。给出行多一份安心,让环境多一份整洁。谢谢!
关于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楼道是日常行走及紧急逃生的生命通道,保持楼道畅通无阻是每一位业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目前仍有部分业户为了图方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进行充电,殊不知这样做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通告》中第三条规定: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物业管理圈温馨提醒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楼道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易引发火灾物品;
2、楼道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个人物品影响人员出行及安全疏散;
3、禁止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影响、阻碍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4、保持楼道整洁,禁止占用楼道堆放家私、家具、大型玩具等个人物品;请堆放物品的业主自行清理,一旦丢失自行负责。
敬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在此感谢您对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祝您生活愉快,幸福安康!
如需帮助,欢迎您致电物业24小时服务电话:021-59512899。
关于高层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罐的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为保证您及本楼其他业主/住户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请严禁使用罐装液化气。公安部门发布通告,规定建筑内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或9层以上的居民建筑,要使用管道煤气。罐装液化气一旦挥发后,体积会膨胀很大,危险系数高,而已经气化过的管道煤气相对要安全;此外,高层建筑使用电梯运送罐装液化气,也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9条款: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4.1.9条款:如用电梯运输气瓶,一旦燃气漏入电梯井,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等因素。
条文说明如下: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容易燃烧爆炸的可燃气体,其爆炸下限约2%以下,比重为空气的1.5~2倍,火灾危险性大。它通常以液态方式贮存在受压容器内,当容器、管道、阀门等设备破损而泄漏时,将迅速气化,遇到明火就会燃烧爆炸。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严禁使用罐装液化气!
请广大业主/住户相互告知,多谢合作!因为您的支持,我们才会做得更好!如需帮助,请致电服务中心021-59512899或您的管家。
特此通知!
关于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随着小区业户们养犬数量不断增加,一些不文明行为也越来越多,例如宠物随地大小便、遛狗时不使用牵引带而吓到旁人、夜间犬吠影响邻居休息等等。这些不但会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也有损小区的文明形象。为了营造一个人犬和谐相处、共享自然的绿色家园。在此,禹洲华庭服务中心倡议:
1、依照政府规定,及时给爱犬上户办证;
2、坚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3、携带爱犬户外活动时,为爱犬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需戴上防护口罩,以免伤害或惊扰他人;
4、不要让爱犬在小区内楼道、电梯内、空中花园等公共场所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
5、保持睦邻友好,深夜、清晨避免让爱犬吠叫,避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6、积极学习科学养犬的相关知识。为爱犬进行最基本的护理及训练,如洗澡、训练不扑咬人等。
7、狗狗如需打疫苗,请咨询居委。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们24小时服务热线:021-5951289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关于小区水箱清洗暂停供水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生活用水质量,保障各位住户的身体健康,物业服务中心将于2023年11月6日对本小区所有楼栋的生活用水水箱进行清洗、清洗期间可能会造成短暂停水,请各位业主/住户提前做好储水准备。清洗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7:00。
在此,物业服务中心特别提醒您:
1. 请提前做好储水准备。
2. 外出前务必检查家中水阀开关是否关闭,以免正常供水后发生泄水现象。
3. 恢复供水后,短期内水可能有微量消毒味,属正常现象。
4. 水箱刚清洗完毕后, 水中含氯成分较高,请提前做好家中饲养观赏鱼类的换水等养护工作,或在清洗后七天再进行换水。
5. 水箱清洗完毕后,请不要立刻用水,先将水箱清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锈等杂物排尽,可放水10分钟左右。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见谅。详情请致电021-5951289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