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八师石河子市纪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石总场北泉镇党委、纪委召开节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发布“十三条禁令”,节日期间,要求场镇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
(二)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
(三)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劵(卡)等;
(四)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七)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
(八)严禁违规参加庆典活动;
(九)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
(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一)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
(十二)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十三)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行为。
(文中图片均系网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