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2022年春季资助政策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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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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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 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自主确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 1000元、初中 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 2500元 。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 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  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高于 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 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 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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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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