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樊老先生来取存款,后要将自己存款汇给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法院收款人为个人。柜员给了收款单在指导填单时,告知要真有法院业务处理应汇入对公账号或去法院处理,不能私自给个人汇款。
樊老先生年纪也较大,听到提醒情绪有点激动,于是填完单叫客户细心核对以减少抵触,同事网点工作人员轮流轻声提醒。老人家依旧坚持,一直持续半个多小时,还是不愿改变心意。
后来所长看到汇款金额对于老人家老说存款不易,网点人也规劝无果,主动报警,由当地警察介入,老人还是觉得自己是办理业务,警察查看汇款地址并询问老人地址由来,了解老人小孩几年前确实与他人有纠纷,但纠纷已经处理完结,几年来相安无事,老人小孩也生活正常无人打扰。确认来人汇款不需要办理,并认真规劝。
老人家在认真听完并得到警察的回答,停止汇款,带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