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逃费 刻不容缓

丹东分公司
创建于2017-06-12
阅读 20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17年6月9日22点28分。一辆车牌为辽GF8623的两轴仓栅式货车因对称重有异议,拒交通行费,最后采取极端方式,推杆闯口。

  接到收费站报告后,收费管理分中心张劲峰主任马上布置收费站对该车辆通行信息进行查询、并将该车列入黑名单,通知临近收费站进行拦截。

  由于第二日是周末,收费站车流量增加,为了把握最佳查处时机,一大早张劲峰主任就安排丹东站站长郎庆斌和驻地一大队交警取得联系,查询该车辆相关信息,并和车辆挂靠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经查该车隶属于锦州一家运输公司,沟通过程中郎站长介绍了车辆闯口逃费的事实和造成的危害以及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人表示会协助联系车主。

  经过一段时间耐心的等待,该车主终于打来电话,尽管承认自己闯口有错,但对于最远站三倍交纳通行费却坚决不同意,还称因我们计重收费设备问题影响了他的通行。

  面对司机的无理取闹,郎站长没有气馁,一遍遍反复做司机的思想工作,有理有利有节的宣讲高速公路的有关政策,以及闯口逃费的不良后果,起初司机抵触情绪很大,为了使该车辆能够尽快查处,张劲峰主任主动联系车辆所属公司的负责人,让他配合我们的工作。经过内外结合、三番五次的宣教,最后该车司机终于同意按规定交纳最远站三倍通行费。

  2017年6月12日早8时,从锦州赶来的司机来到收费站,接受了处理,交纳通行费2025元。在与司机的交流中,司机对自己的错误表示抱歉,并对我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十分认可。

  以往查处类似车辆尤其是外地车辆,都面临时间长、沟通难、解决慢的问题。本次我们采取早下手、早查询、早沟通、尽快政策攻心的办法,仅用两天就完成了查处工作。

  丹东公司将始终保持查处逃费车辆刻不容缓的态度,在为用路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打击逃费车辆,确保通行费应收不漏!

阅读 20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