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真行动
从2001年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到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到2012年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再到2018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从2004年的《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试行稿)》,到2008年的《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再到2020年的《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稿)》,都在强调要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要把握儿童的年龄特点,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儿童发展为本”转型。为此,引导教师更好地关注幼儿,尊重幼儿间的差异,促进每一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发展,落实“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成为当前学前教育改革的主流。
【案例】
那段时日,我是幼儿园的行政人员,每周总有那么几天承担着园所质量管理的任务。作为分管教育的副园长,一整日里我巡视在校门口、操场上、教室里、走廊间、餐厅中、卧室边······我看到各年龄段的孩子有充分的游戏时间,看到他们在操场上运动,看到他们在廊室里探索······可我也在楼上楼下的巡视中发现了问题:“幼儿园里怎么很少听到音乐?”
我不断思考:“到底缺不缺音乐?”于是,我和我的团队开展问卷调查,查阅教师的备课记录。结果,我们发现,班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有的教师有较强的“领域平衡”意识,会定期组织音乐活动。但整个园所一个学期中音乐活动仅占了所有活动的8%。
我们面临价值判断:“缺了音乐,行不行?”答案不言而喻。孩子天性喜欢唱唱跳跳,我们要把音乐活动还给孩子!
可是怎么把音乐活动还给孩子呢?园所中有的教师说:“我擅长音乐活动,我能保证活动的时间与质量。”有的教师说:“活动太多了,我来不及上。”有的教师面露难色:“不擅长,我就少开展点音乐活动吧。”而有的教师直接恳求:“我年纪大了,饶了我吧。”
面对教师之间的差异,我们首先思考:“如何确保每一个幼儿有“音乐时间?”
先从时间上保证吧!
当每日“快乐十五分钟”写进作息时间表,当每日下午各班级幼儿聚集在操场时,我们看到了孩子们整整齐齐地排在操场上,听到了幼儿园喇叭里响起了动听美妙的音乐,但我们看到了教师一本正经地教授动作,听到了教师“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的口令声,听到了教师发出的“抬头!”“挺胸!”“眼睛看手!”“脸上有笑容!”的指令。
“这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我们开始思考“有了音乐活动,质量优不优?”是啊,我们的初心是尊重天性,我们希望给予孩子快乐的唱唱跳跳的机会,但教师却认为“这是当下领导重视的事,必须高质量完成”!甚至有教师认为:“要质量优,只能靠训练!”
很显然,我们面临着选择:“到底是要过程,还是要结果?”在一次次教研活动中,我们围绕艺术活动“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这些关键词,最终达成共识。我们需要支持幼儿每月能欣赏山羊剧团的演出,每日有十五分钟的模仿;我们尊重幼儿的意愿,鼓励幼儿在自主游戏里创造、表现····
渐渐地,孩子们笑了。他们每天拥有“快乐十五分钟”,跟着教师享受音乐时光,没有节奏、动作上的统一标准要求,犹如“广场舞”般,只要乐意参与、乐意享受即可。渐渐地,教师们看到了“音乐回归”带来的变化。尤其一个学期下来,看到一个年级的孩子都能驾轻就熟地参与4-6个音乐表演活动,很多大班教师释怀了,他们对于每年“毕业典礼”上的班级表演也不再焦虑。因为,教师发现“不用排练照样登台”,教师开始信服“习得比学得更可贵”。
“以儿童发展为本”是上海“二期课改”的理念,也是幼儿园教师思考与行动的指南,指引我们从儿童发展的角度出发,不断发现问题并在实践中解决问题,从而进一步促进儿童的发展。
如果说“快乐十五分钟”的设计与实施,体现了幼儿园在不断反思、实践、探索的过程中,聚焦班级教师间的差异问题,解决园所儿童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并努力尝试为每一个幼儿提供机会的话,那么班级教师同样需要树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不断优化教育行为,让教师的“教”更专业、更有意义。
——《做温暖的陪伴者》P31-P32
编辑| 田苗
朗读| 刘盈盈
沂南县第三实验幼儿园